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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二百零四章被玷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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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顶点小说】 dingdian666.com,更新快,无弹窗!     真是辛苦她了。
    他这么想。
    不过,并没有认出林笙曼旁边的女人是谁。
    等林笙曼醒来的时候,余隽和青年都出去了,他们找了一些野果回来。
    而余果还没有醒来。
    “林姐姐,这位姐姐是……”青年好奇问。
    林笙曼咬了一口果子,疲惫道:“我的好朋友,就是被那个叫冷修鄞到处寻找的人。”
    “啊?她就是冷修鄞要找到的人?要是她被那个大魔鬼找到,岂不是很危险?”他道。
    现在,冷修鄞在他心里的印象便是大魔鬼。
    “嗯嗯,所以我们现在要更加小心。”
    林笙曼说完,看了眼余隽,可是他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看来,还是没有记起余果。
    她暗叹,心里有些不甘心,便问:“余隽,你能认出她吗?”
    没想到余隽冷冷回复:“没有任何印象,也不想认识。”
    “你……”林笙曼本想将事情都说清楚。
    可是转念一想,余隽现在什么都不记得,就算自己长篇大论的说了一堆,他恐怕会更烦。
    “算了,先等她醒来,我们再离开这里。”林笙曼看着气息微弱的余果,吩咐这两个男人。
    幸好这高速不远的地方是乡村,有很多农户种了果子,林笙曼给了他们一些钱换来了食物。
    就这样还能勉强的度过几天。
    等余果醒来的时候,日子已经过去了三天,林笙曼担心冷修鄞他们已经来到了这座城市。
    所以当晚就将余果拉到一边,将这一年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本以为余果会很激动,可是她面色很淡然。
    她突然道:“笙曼,你有没有考虑过和我哥在一起?”
    林笙曼:“……”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么?”她汗颜。
    “我很清楚,你救我不止一次,这次如果不是你,恐怕我得死在这野外。”余果心悸道。
    她一路逃难,最后昏倒在野外,这里是少数民族集聚区,环境很好,有不少野生动物四处游荡。
    若是林笙曼晚一点发现她,说不定她现在已经变成一具被动物啃食干净的白骨了。
    “余果,我很严肃的和你说,你不要误会我和余隽之间的事情,这一年的时间,我连澡都没有给他洗过,都是我林叔叔帮的忙,还有,我和他的接触仅次于在换药上,要是你这样都介意,我无话可说。”
    林笙曼并不知道余果这一年的经历,只以为是她误会了自己和余隽。
    可是余果却苦笑,她抬头,目光闪烁的看着林笙曼,眼泪很快流出来。
    “我被他玷污了。”她道。
    “你…你说的是冷修鄞吗?”林笙曼一愣,她知道清白对一个女人来说很重要。
    可是余果是被迫的!
    都是那个冷修鄞,这男人就该断子绝孙!
    高速公路上,坐在特斯拉内的男人打了个喷嚏。
    “爷,你感冒了。”旁人递来纸巾。
    冷修鄞接过纸巾擦了擦鼻子,冷冷道:“什么时候到市里?”
    “还有一个小时。”
    而前方的凌钺看着周围,目光放在四周的田野里。
    他的想法和冷修鄞不一样。
    自认为像林笙曼那样不安正常套路出牌的女人,现在应该不在市里。
    “好了,我们别多想了,这件事情先放下了,我们眼下最重要的就是离开这里,看来,我们只能去云城了,京城那个地方……我们是不是去不成了。”
    林笙曼心里总是有不好的预感,她让余隽和青年把药喝了,随后四人去附近的农村,找了个大叔花了几百大洋,坐着三轮车带着他们去云城。
    车上,余果多次看向余隽,可是后者根本连个眼神都不愿意施舍给她。
    余果的心里顿时很难受,她知道余隽这是失忆了,可是她也是女人,女人对细节很敏感。
    她可以感觉到余隽对林笙曼的特殊。
    他看向林笙曼的次数不亚于自己看他的次数。
    想到终究是自己愧对了她,如果不是她,余家不会被冷修鄞和凌钺合伙起来吞并,而余隽也不会落得个断掉四肢的地步。
    现在失忆了,或许这都是老天的旨意……
    这一路,她更加坚定了内心的想法,等他们到了云城,她也打算悄悄的离开。
    而凌钺,他带着人来到工厂,看到满地的果皮和果核,还有烧到一半快熄灭的柴火。
    面色一沉,他扫视周围,朝手下吩咐:“去周围看看,有没有留下其他的痕迹。”
    这时,冷修鄞走过来,他看向一处角落,看到这破箱子上有一小块烂布。
    正是余果的。
    “余果……你又跑了。”他咬牙切齿道。
    随后将布放进口袋里。
    而凌钺的人打听到,有四个外地人已经坐着三轮车走了,时间已经过去了四个小时。
    也就是说,他们又要错过了。
    “现在怎么办?”冷修鄞决定接下来都听凌钺的,只要跟着他走,就能找到余果。
    “还能怎么办?只能硬着头皮追!”
    云城。
    林笙曼没想到这里的繁华丝毫不亚于京城。
    刚刚下车,便看到不少豪车从眼前驶过。
    不过,她虽然惊艳了一番,但是没有羡慕。
    只是淡淡的瞥了一眼,随后带着余隽他们去找诊所。
    他们需要打消炎点滴。
    而余果需要葡萄糖。
    这样一来,她已经没有钱了,唯一……值钱的,就是老中医留给自己的一块金锁。
    他说,这是他走丢的小女儿的,在林笙曼走之前,他掏出一块红色的布,将金锁送给了她。
    而林笙曼当时并没有收,但是老中医执意如此,她只好说,会用金锁帮他找到女儿。
    可是现在……
    林笙曼一咬牙,大不了自己赶紧打工赚钱,考个成人大学,然后学医,以后就走医生这条路了。
    最后,她跟金铺的人多次说明,不要先做成其他样式,她会高价回收的。
    金铺的人看她穿着破烂,可脸上却写满正气,心想着这姑娘想必也只是一时困难,便允诺下来。
    拿到一笔钱,林笙曼终于可以给余隽他们治病。
    呼——
    她看着灰色的天空,这些天过得可真艰难。
    可这样的日子,她竟然觉得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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