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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人,屠了吾族,吾毕令之孤身,吾毕令之心死。
可最后,周而复始,狰族命运向来如此。狰与人,相杀不留余地,狰屠人家,人屠狰群。冤冤相报,君可出乎。
一支长箭划破天际,随即掉下了一只鸟。她终是没有了力气……
她还记得,那一天阳光明媚,春暖花开时,她随自己以打猎为生的父亲踏入章莪山。
当她听见声音时,原以为是哪个调皮的小孩无聊地敲打着石头,她走近,却突然意识到不对。
“章莪山的狰,其发出的声音如同敲打石头。”
她的父亲,悄无声息来到了她的身后。
可她本该安定下来的心,跳的更厉害了。
“嗖”的一声,箭在阳光下熠熠地,没入了那个形状像赤豹,长着五条尾巴和一只角,发出的声音如同敲击石头的响声的野兽。
她的父亲笑了,明明如同春日暖阳,却让她感到刺骨的寒冷。她不认识眼前的这个父亲了。
那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中的狰,像一个少女,向她哭诉着狰族的没落。而后,眼前的场景一变,全家一百多口人,在章莪山下,大红喜字的映衬下,顷刻被章莪山的野兽撕成碎片,只余她,和她常年在外打猎的父亲。
那天晚上,她不知道她的父亲何时离开了她。总之,在她睁眼后,她的身体逐渐变重,她与狰融为一体。她变成了章莪山最后一只狰。
从此,她日夜躲避那些丧尽天良的猎者的猎杀。从春风微拂,到沙雪弥漫,再到春风又拂。
一阵疼痛。眼前昏暗,她却清醒了,她睁开眼,发现自己的父亲坐在床前。她发现那是自己的床,她发现,她又变回了人身。
这到底是一件幸事,可她到底还是郁郁寡欢。终于在一天夜里,她又梦到了那个狰。她惶惶不安中,想起了事情的真相。
是她,在看到自己的父亲射出那一箭后,夺过弓箭,射死了原本只伤一尾的狰。又以一种近乎残忍的方式,杀死了章莪山所有的狰。她要为死去的亲人报仇。
也是她,亲自杀死了那个爱了她很多年的男子。这一切,只因他说他觉得章莪山中时不时传来的敲击石头的声音有意思。她想,他变心了。她要为被伤的心报仇。
如今,在她成为狰后,在她厌恶了父亲的所作所为后,她应该后悔了吧。
醉生梦死中,她决定去章莪山。在一棵树下,她找到了那个男子埋下的酒。
那个以一己之命,天真地恳求她不要杀狰的男子的爱,也断送在了这壶酒中。
一滴一滴的泪落下,她发现自己好像又长出了五尾,长出了角。烈酒入肠,这边是春光明媚,那边是寒冰彻骨……
寒冰彻骨中,本该死去的狰讨论着如何将那女子千刀万剐。他们的首领,在落下来的树叶中,隐约看到那女子孤寂的背影,轻轻感叹。
吾之所爱,吾之所愧。
“算了罢。”
传闻章莪山上有山神,寻得山神便可平步青云。
白雪将章莪山染得苍白,荒芜的山上不见任何活物。
除了那些猎户。
千淼跟随着队伍走在纷飞的雪花中,感到手脚僵硬。
他们都是这山脚下的猎户,因生计所迫而登上章莪山,寻找山神,以求一夜暴富。无人知晓传说的真假,这是放手一搏。
只是,为何山脚春暖花开,山上却是天寒地冻?
远处遥遥几抹红影向他们走来,走进方才看清是一些赤豹。只是这些赤豹生得奇怪,五尾一角。有人抱着搏一把的心态,跟随这些异兽继续走入山峦。有人带头,其余人便也跟着赤豹深入雪境。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了长途跋涉、忍受了刺骨之寒的众人,终于在赤豹的带领下看见一个孑然一身的少女。她的身旁放着数百件奇珍异宝,身着红衣异常醒目,额上生有一角,身后有五尾。
“汝等不惮辛苦至此,可得宝为赏。”
听得此话,众人欣喜若狂。但红衣少女再次开口:“饮此雪酒,饮一盏即可取一件宝物。”说着,她指了指身边摆放着的一个酒坛子,酒坛里面插着一枝梨花。
语毕,少女挥挥手,便凭空出现了几只酒盏,正好一人一只。无人怀疑,都倒了一盏酒开始喝。这酒坛奇了,源源不断,坛里的酒永不可饮尽。
说来也怪,这酒喝下去后凉透了五脏六腑,宛如是冰雪化成的一般,却又带着一股梨花的淡香。
每喝下一盏,千淼就拿起一件宝物放到身边。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也开始不属于他自己。喝着喝着,他发现双足已经落了一层霜,动弹不得。但千淼没有在意,被贪婪驱使着饮下一盏又一盏,只为拿走更多珍宝。
当猎户们拿走了少女身边的所有宝物准备离去时,他们才发现自己除了双手尚且能把住酒盏外,全身似被冻住,四肢不听使唤。一个猎户惊慌起来,他扔下手中的金银财宝,将酒盏摔在地上,竭力想要走动却不得挪动半寸。他只能看着那白霜从膝盖蔓延至胸口,一路往上,转眼整个人就成为了一座冰雕,在遍地财宝中沉眠。
其他人慌了。他们争先恐后地扔开酒盏,不顾脚边的散落的翡翠玉石,妄图逃离这片冰雪坟墓。然而他们的身上已经泛起白霜,数十条性命就在转瞬间消逝。
在千淼最后的意识消散前,他看见一身赤红的少女似忧愁般地垂首,喃喃道:
“贪婪者,罚。”爱你电子书 .an.
她本是珍兽,理应受到极佳的待遇,却因触犯天条被贬凡间。天帝承诺,若是有人可以克制贪念,从而安然无恙地离开,她便可以重返天庭。从开始的希望,一直到现在的绝望,她已经等待了太久。
狰远远眺望着鸟语花香的远方,等待下一批因为贪得无厌而成为山神宝藏的人。
传说在章莪山上有一种异兽,全身赤红、身形如豹,凶猛异常,但其血却可长生,只为这便不断有人上山寻找此兽。
在这章莪山下住有一书生,人们都称他为黎先生,只因他的茅屋前种着一颗神奇的树,开着四季不败的梨花。
这日,书生入山,却听远处传来一阵阵兽鸣,其声如坚石般铿锵,山随之摇晃。他寻声而去,随着有尸体不断出现,那声音也越来越清晰,却也越来越微弱。
一只幼兽,五尾一角,其状如豹,腹部中了箭,血流不止。想来那震动山石的声音便是它发出的。看着它微弱的呼吸着,书生眼里露出怜惜,慢慢的向那幼兽靠近。它此时体力所剩无几,见了书生又强撑着身子露出凶恶的表情。书生执意靠近,本想安抚它,却不想它一下子扑了过来咬上了他伸出的手,手被咬穿了,但他不曾挣扎,直到幼兽用光了最后的气力。书生伸出另一只手轻轻的抚上了那幼兽的头,“别怕,我不会伤害你。”,那兽似是听懂了他的话,松了口,便倒了下去。
一白衣男子手捧书卷站在梨花树下,脚下有一幼兽安静的卧着,而它水晶般的眼睛一直望着那男子。离救下它已有半月之余,一人一兽竟是很默契的生活在了一起。
似发现它在看他,他便笑道:“为何这么瞧着我啊,你……”书生一顿,似是才想起什么,俯下身来,抚摸着它的身子“说来,你好像还没有名字吧,你一身红,不如就叫胭脂如何?”他露出期待的表情,竟让它看得痴迷。轻点了一下头便低下了下去,却看到了被它咬废了的手,它轻轻舔了舔那只手,他笑开“不碍事,用一只手换你一条命,很值。”又摸了摸它的头,“今后便有你与我做伴了。”说完,他走向屋中,而他身后的那只幼兽脸上却有了一点异样的红。
春去秋来,那胭脂亦是陪了书生数十载。书生年事已高,而胭脂却已如狮虎一般。
“你走吧,我的余生有你这样陪伴过,足矣。”
书生的生命终将耗尽,最后一刻他看到他的胭脂化作一位美丽的红衣少女与年轻的自己在梨花树下相遇。
(狰)我叫狰,是这章莪山的异兽,曾被一个书生所救。我陪了那书生胭脂,他知道我就是“长生兽”,却不曾取我一滴血。
我早已能够化作人形,却不忍他嫌弃自己会老去。
世人都说我的血可令人长生,却只有我知道,狰可长生却不能令人类生命长久。我也希望我的血可以长生,也就不会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人老去、死去。
我将他葬在那棵梨花树下,也回到了这极寒之地。
望着远处的百花,心道那花再美,自己最爱的也是身侧的那支梨花。
天色渐暗,隐约可见零星火把于林间穿梭。
“这山上野兽出没,不能再深入了。”队伍最前方的短髯大汉停下脚步,阻止身后的众人,“撤退。”
其他人早知山中险恶,一听这话便匆忙散去。
然而他们没有看到的是,就在队伍前方不远处灌木丛挡着的凹陷里,有一双清亮的眸子呈现松懈之色。
听到凌乱的脚步声远离,少年一直紧绷的身子才开始发软,无力地转身靠在石壁上,却被一只正对着自己的巨角吓出一身冷汗。
及时捂住差点脱口的惊叫,少年借着月光看清了那不知何时静静站在自己身后的生物。
如果忽视她光洁额头上的独角和身后摇晃的五条尾巴,倒是看似和普通女子没什么区别。且面容清冷,眼神却带着探究和好奇,对峙一会儿后竟然拎起他就往深山里跑。
可怜身负重伤的少年被颠得七荤八素,昏迷前想着自己该不会是被当做食物了吧。
不知过了多久,意识恢复后首先感受到的不是疼痛而是冷。
程筝疑惑地睁开眼睛,恰好看见之前抓他的野兽正把他染血的衣袍往墙上挂。
终于知道为什么冷了,程筝尴尬地四处寻找可以掩身的衣物,于是顺手把搭在床边的红衣扯了过来,边穿边鼓起勇气问:“你怎么不吃我?”
那人回头看他,却并不言语,而是走到床前伸出葱葱玉指在程筝手心划拉,额头的独角在眼前晃啊晃。
“你叫狰?”惊讶地看着不会说话的她,“巧了,我也叫筝。”
说完同样在她手心写下,然后看到狰的唇角漾出一抹浅笑,一瞬亮了程筝的眼。
急忙移开目光,竟发现她的住处里有一个小角落满当当地堆着红色的石头,红色的紫薇花,红色的山果……再看看身上穿着的她的红裙,好像自己的丝绸衣袍也成了收藏品呢。
狰不会说话,程筝就说给她听。于是狰知道了他身负的血海深仇,知道了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姑娘为了救他而死,也知道他出身大家学识丰富,胸怀远志,知道了他人世间无法舍下的羁绊。程筝后来不怕她了,经常枕着她松软的尾巴小憩,甚至给她挽高高的发髻然后用雪白的梨花点缀。
一日程筝问她:“阿狰,章莪山草木如此茂盛,四季同开,竟没有迎春吗?”
狰没见过迎春,程筝就拿起树枝画下迎春花的轮廓:“这是母亲最喜欢的花。”狰看着突然落寞的他,给了一个安慰的怀抱。
之后没过多久,程筝觉得狰越来越冷淡了,直到她白着脸塞给他一个锦盒撵他下山。程筝不肯,狰拎起他扔到了外面,生硬地开口说了第一句话:“离开!”
铿锵有力,如此绝情。
狰把章莪山灵宝给了程筝,自此山上再无草木生长,终年白雪皑皑。有时狰会透过水镜看程筝,看他手刃仇人,看他高中状元,多么意气风发。
盛放的迎春,不属于章莪山,也不属于阿狰了。
家中嫡长女的大姐,现在住在大天狗街六号,名字是爆伤,哦,当然,大姐托家带口过去的嫁妆更是惊人,父亲对她很偏爱,于是大姐出嫁的时候,带走了十七份的暴击当作陪嫁。
那一天红妆十里,那是我永远无法触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