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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骗人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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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旭日已从东方升起,阳光洒满了淀山湖的湖面。
    他已经有大半年没有来过这里了。
    人走在松软的落叶上,发出有趣的声音,他慢慢停下本就走得不快的脚步,手扶杉树,望着湖面的银鳞。
    人们都说他爱热闹,都说他是一个宁愿错过英女王的加冕典礼,也不愿错过一间酒吧开张的人;人们也说,若找不到他时,不妨去问问酒吧最受欢迎的女郎。
    他并不否认。
    但他也有另一面,现在的这一面。
    其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人,不过他觉得说不清也不要紧。正如他所学的本来与坟墓完全搭不上边,结果慕千成这三个字,却在几年内,成了探险界的一个传奇。
    他本是斯坦福大学化学系的尖子,却鬼使神差接手了舅母在加利福利亚的古董店,又比小说还凑巧受了伊维尔的救命之恩,只能陪他去探险。
    淀山湖的岸边寂静无人,除了他以外,就只有他的“神马”。
    如此乱世,没有多少人有闲心赏风景了。但他觉得正因为世道乱,偶尔才需要静一静。
    他所谓的“神马”,是一辆军用制式的美国哈雷摩托车,经过他的改装,显得尤其的夺目,他用一个据说是法老的炭盆,跟一位**军长换的。
    他曾经骑着它游尽了秦淮两岸,也曾经在上海最繁华的路上狂飙抓小偷,结果他跟小偷一起被关进了巡捕房。
    是时候回“家”了,那是一栋他租的三层洋房,紧靠着法租界,一楼里还住着房东沈阿姨。
    每次慕千成回来,这个孩子死在1932年闸北抗战中的好房东,都会给他冲上一杯暖暖的咖啡,她常说他很像自己的儿子。
    他也怀念她的咖啡了。
    他也想起了锦云面铺的云吞面。
    那间面铺开了约莫一年多,面虽然不见得特别好吃,但服务热情,慕千成想起了那个女孩子,想起了她乌黑的两条长辫,想起了她水灵灵的眼睛。
    每次她都会给慕千成端面,面里有七粒鲜虾云吞。
    别人的都只有六粒。
    这次一定要去好好吃几碗面。
    一个小时后,慕千成已经喝上了沈阿姨的咖啡。屋中一切如旧,日历还是他离开时的日期。他一手把过去的时间撕掉,不再看一眼。
    紧靠阳台的桌子上,沈阿姨刚刚放下了大叠书信。
    他随手翻弄着,有乡下舅父寄来的,有美国一位古董商写来的,还有一位出版社的编辑联络他,想他说说探险的经历。
    他看得很随意,因为他什么都不打算做,现在他只想懒洋洋地睡一个下午。
    但一封信吸引了他。
    署名:陈君望。
    他在斯坦福大学时的好友,留在斯坦福化学系任教了。
    他拆开了信。里面写着工工整整的字:与君一别,已是数年,甚是想念。恰好一位朋友有探险之事想来请教,我陪她前来,望君一见。
    若有他事,麻烦回信,时间另议。
    我将于9月28日到达,麻烦你在当年我们初相识的东轩楼里,先点好吃的。
    老习惯,仁兄请客。
    请点:尼加拉瓜板石烤鸡,山药苹果汤,酱鱼丸海鲜炒饭,牛奶水蛋。
    ——君望
    奇怪的来信,但慕千成并不觉得奇怪,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觉得这位化学狂人,是个正常人。
    而且他说的日子,不正好是今天。
    想到能够再见旧友,慕千成也睡意全无了,穿上外套,快步走下了楼梯。
    东轩楼离他住的地方大约有半小时的路程。这间酒楼开了已有十多年,生意既不太好,也不算差,也说不清楚它究竟是中餐馆,还是西餐厅。这并不奇怪,虽然是在上海,但单纯地吃西餐,中国人还是不太习惯,但若不带上一点西式菜肴,又好像不够高档了。
    菜已上,已从热变凉,慕千成已等了很久很久。
    他看了好几次怀表,不过他愿意等,为了老朋友别说几个小时,就算等几天他也不会觉得是浪费。想想他们老远前来,误点也很正常。
    墙上挂钟敲响四下。
    餐馆已近无人,伙计在厨房里忙活着,若非慕千成是常客,估计早就被请离开了。
    他又掏出了那封信在看。在他印象中,这位化学狂人向来守时,他守时的本事就像做实验一样精确,为何今天是个例外?
    他把信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不自觉开始了他字斟句酌的习惯。
    不对啊,这封信有点奇怪。
    他万里前来,正常说应该会让我去码头接他,退而求其次,也应该让我留在家里等,怎会专门约我来东轩楼?
    再说,君望离开中国已有十年,沧海变迁,别说一间酒楼,就是北洋军阀都消失了,他又怎会知道东轩楼还在?
    假设陈君望没有考虑这么细,以为东轩楼仍在,但他又怎能准确说出菜名?没记错的话这菜谱才用了半年。
    除非他早在上海!
    再看看面前的菜,他突然懂了。
    他喝了一大口早就冷了山药苹果汤,知道自己上当了。
    这四样菜名,第一样取首字,第二样取第二个字,如此类推,组成的词语不正是:尼药丸蛋”——你要完蛋!<”,如此类推,苹果则是“apple”,饭是“rice”,蛋是“egg”。把首字母抽出来可以组成新词,“care”。
    当心!
    这是多么简单幼稚的暗语啊,自己居然没有看出来。他结了帐,快步走到柜台,向掌柜借打了个电话,然后快步出了门。
    五点,已近黄昏。
    红日落在上海市区方格似的路上,虽然不及曼哈顿的落日有名,却也别有一番景致。
    路上已是车水马龙,正是一天最繁忙的时候。菜贩子赶着收拾回家,为数不多的学校已经放学,孩子正在路上留恋,就连政府门前的公车也不见了,不知驶向了哪位名媛的香闺。
    但巡捕房的车还是格外地显眼,两辆警车疾驶而过,直扑向靠近法租界的那栋三层白色洋房。
    车停了,涌下十多位精干的巡警,他们手上还拿着枪。周遭的人都在躲,估计是要抓什么重犯吧。
    一位巡警把车的后座门打开,一位高大的警官走了下来。他的警服远比其他人的笔直,上面的徽标熠熠生辉,他把警帽压得很低,别人只能看到他大大的鹰钩鼻子,和满嘴的络腮胡须。
    他从不轻易露出他的眼睛。因为他的眼睛能够给人巨大的压力,就像是一眼就能看穿别人的心。
    巡捕房的人都说,他的一双眼睛,有时候比刑具还厉害,可惜他快退休了。
    这附近没有人不认识他的,巡捕房的骄子,雷鹰。
    他都出动了,抓得必是重犯!
    他一挥手,十多名警员已包围了慕千成的洋楼。沈阿姨出门买菜了,但家中居然还有人,他就坐在慕千成最喜欢的白色沙发上,抽着慕千成最喜欢的雪茄。
    这人穿着一套洁净的灰色西装,没有系领带,翘着二郎腿,还不时随手翻弄慕千成书架上的书。
    他手中的书页已经泛黄,薄得就像是饼干,若非经过特殊处理,一碰就碎了。
    他笑道:“居然把宋代的书就这样扔在架子上,看来我们真的没有找错人。”
    他对面坐着一位金发小姐,他正出神地看着慕千成镶坎在玻璃柜里的照片,看来对于慕千成的这些经历很感兴趣。
    厚实的木门突然被撞开,六七名巡警冲了进来。
    “别动。”
    乌黑的枪口对准那名男子,门外传来了干笑声。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笑声止住,雷鹰慢慢才走了进来。
    那名男子无奈地举高了双手,“这,这是?”
    雷鹰托起了警帽,瞪了他一眼,“奉令抓拿盗贼慕千成。”
    那名男子立刻松了口气,“我不是慕千成。”
    雷鹰冷笑一声,“你就在慕千成的家中,你若不是,谁是?”
    男子一下子不知该说什么好。
    雷鹰道:“好,退一步来说,我假设你不是慕千成,那么必定是他带你进来的,那你告诉我他在哪?”
    “我,我不知道。”
    “你见过他吗?”
    男子已在擦汗,“没见过。”
    雷鹰又冷笑了一声道:“慕千成啊慕千成,我本来还以为你是鬼灵精得很,想不到撒谎的功夫却连三岁儿都不如,你既然不是慕千成,他又没有带你进来,你怎会在他家中?”
    雷鹰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接着道:“只因你就是慕千成!”
    男子的手已紧张得抓紧了裤袋。
    雷鹰却在微笑,金发女子一直没有答话,只在远远地打量着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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