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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二章 羽翼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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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顶点小说】 dingdian666.com,更新快,无弹窗!     冷爵对千幻的行为充耳不闻,他的双眼深深地凝视着眼前熟睡的女孩,仿佛她就是他的整个世界。
    幽暗的地下室里,秦瑞和福尔斯两人都****着上身,露出了背后一大片的翅膀纹身。吸血鬼之所以能够张开羽翼,自然是跟这背后的纹身有关。
    不同的吸血鬼因为修炼功法或彼此的际遇不同,最终形成的翅膀纹身也会不同。这纹身图案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吸血鬼的不断修炼而逐渐变化。
    秦瑞光滑的后背绘着的是一对漆黑无比的翅膀,这对翅膀上没有任何花纹,而是一片黑色暗沉,就像是从没被人踏足过的深渊。
    很难想象,如此纯白无暇的翅膀竟然是从这深渊中伸展出来的。
    内里浓重的墨色如一个黑洞,不断引诱着人们去观察它,抚摸它,然后永远坠入无眠深渊。
    不同于秦瑞的纯粹,福尔斯背后的翅膀花纹异常的繁复美丽,那一条条暗红血色的线条,透着一股斑驳苍凉之感,如血液滴落在一个地方,经过了漫长岁月留下来的一道血斑。
    苍茫是带给人的第一个感觉,第二个感觉则是妖艳美丽。
    即使血迹斑斑,但没人能否认,经历过岁月打磨的血色早已退去了红色的艳俗,留下的是深沉厚重的美感。
    秦瑞背后的翅膀花纹从诞生出来那一刻就是黑色,以后也只会是黑色,黑色会随着他的成长而变得逐渐浓重,更加让人深不可测。
    而福尔斯背后的翅膀图案却与最初的完全不一样了,如果硬要从中找出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同样都是血色吧。
    接下来的进化过程可能会发生些危险,上衣的穿戴会对他们的翅膀的伸长会造成细微的影响,对这次进化非常看重的秦瑞和福尔斯自然不会忽略这点小细节。
    他们各自找一个地方站住,两人都不敢靠的太近,怕等下的进化会受到对方气场的影响。
    两人准备好一切时,千幻也在这时从他们的身后走了过来。
    见千幻到来,福尔斯和秦瑞互相对视了一眼。下一秒各自闭上了双眼。
    如玉般光滑细致的肌肤忽然发出了一抹亮光。亮光越来越明亮,逐渐将秦瑞和福尔斯两人都覆盖在了一片光亮之中。
    “砰!”一黑色和一暗沉血色的羽翼在这光亮中舒展了开来,张开翅膀的那一瞬间。无数散逸的羽毛飘飘洒洒地落在了他们的身上,接触身体后又消失不见。
    洁白无瑕的羽翼就像是天使的翅膀,配合着秦瑞那副精致面容,衬得他越发飘渺的不似人间。
    秦瑞睁开了双眼。眼中的黑色瞳孔此时隐隐泛着一抹血色,随后。他缩拢了翅膀,将整个身体都包裹在了羽翼之内。
    在秦瑞伸长出翅膀的那一瞬间,福尔斯也伸开了红色羽翼。
    经历了岁月打磨的斑驳血色在这幽暗的空间中非常夺目,那一抹斑驳的红在这一刻仿佛成了世间里唯一一抹颜色。红的令人惊艳,红的令人苍凉。
    虽然不远处有秦瑞的黑色羽翼,但福尔斯的暗沉血色羽翼却丝毫没有落入下风。
    从千幻中间站着的位置看去。两人伸长出来的翅膀没有谁高谁低,而是平分秋色。
    千幻见此。一直眯着的眼睛忽然睁了开来,漆黑的瞳仁有抹紫色光华闪过。
    秦瑞的黑色羽翼每次给人带来的感觉都不一样,那太阳永远都无法照耀到的深渊,不断吸引着人去沉沦。
    毕竟是觉醒了始祖血脉的人,血脉返祖,血液等级也会进化的越来越高。据传觉醒了始祖血脉的大君身体素质每进步一次,就会获得一个天赋,也不知道秦瑞有没有将这天赋给练好。
    千幻眯起了眼睛笑了笑,对着秦瑞的方向微微颔首,紧接着,他转头看向了福尔斯。
    福尔斯目前能力还比不上秦瑞,但他血液的潜力,已跟觉醒了始祖血脉的秦瑞一样,拥有无限的潜能。
    这是一种在血界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力量,是一种新的血脉!
    血界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出现过新的血脉了,想要出现一个新的血脉并不容易,这需要有天大机缘,创造的困难程度并不低于血脉返祖。
    千幻想到这里微微摇了摇头,从福尔斯伸长出的翅膀不受秦瑞翅膀的影响可以看出,福尔斯新血脉的潜力并不会比秦瑞差。
    千幻想到那栋被毁灭的贺家大宅,想到了灾厄之力,毕竟是一个可以毁灭所有人类的灾厄之源,也怪不得潜力巨大。
    血脉返祖后的大君得到的力量能不能毁灭整个世界还是个未知数,而福尔斯获得的新力量却明显有毁灭世界的潜力。
    福尔斯伸长翅膀之后跟秦瑞同样的动作,将整个身体完全包裹在羽翼之内。
    这几个月吸收的阴月精华不断在他们体内游聚,纯粹的精华力量不断被压缩提纯,提纯后又继续压缩,如此循环反复,从一点点慢慢变成了一堆,随后渐渐覆盖在他们体内所有地方。
    阴月之精带来的力量在这一刻完全爆发了出来。
    秦瑞和福尔斯陷入了更深层次的睡眠当中,对于体内的变化毫无所觉,血族的进化很奇妙,他们不需要跟驱魔师修炼功法,只需要不断修炼战技。
    对于血族来说,他们最强壮的就是身体,只要体内的灵力达到了限度,他们的身体就会自动进化,变得更加的坚硬柔韧。
    在低层次的时候血族论修炼速度比不上驱魔师,论体质又比不上妖兽,处于一个很尴尬的位置。精美的武器能够弥补他们的缺点,所以武器很受血族追捧。
    血族一旦进化到了高等,那时候的他们就如一个人形凶兽,身体强横程度已与怪兽无异,越是年纪大的血族身体素质就越厉害,连大妖也要忌惮不已。
    那才是血族在灵异世界里横行霸道的时候。
    此时的秦瑞和福尔斯因为身体所能容纳的能量已经到达了极限,进化是他们唯一的选择,否则他们迟早都会被体内庞大的能量给撑死。
    这次的进化对他们极为重要,相当于罗洛上次的生命进化,基因跃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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