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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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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顶点小说】 dingdian666.com,更新快,无弹窗!     白瓷缸的事儿满囤是记得的。
    救那贼人还是七月份的事儿。
    当时,这人被拖拉机从身上碾压过去,还在受人踢打,一时动了恻隐之心,帮着把人送去了医院。虽说是个贼,但是身上带伤,举目无亲,也确实可怜,满囤离开之前又替他稍微做些安排。正好这白瓷缸留在空间里也没什么用,满囤就把它当成个饭缸,放到了那人的病床边上。
    哪成想,这人才住了一天的院,就偷着跑了。
    跑了就跑了吧,谁知道居然还这么有能耐,竟然给他跑来了利民砖窑厂。
    可这人怎么说也是个贼呢。
    要是放到往日,满囤肯定是不想再管这人的闲事儿了。自己把他带到医院,给他垫钱做手术,叫他好生养伤,已经仁至义尽。结果呢,这人住着医院也不安生,临走前还要去偷大夫们的药品,可见这是贼性难改。
    可今时不同往日,喜宴一跟他提起这个人,满囤心底倒是有了那么一份松快。
    这是天意啊。
    自己是做了坏事,草率杀人,但自己可不是无可救药的坏种,不是吗?自己重生过来,不也做过一件救人性命的好事!
    一念及此,满囤觉得压在心口的石头就松动了那么一些。
    现在,也顾不上什么贼不贼的了。满囤迫切地需要去亲眼看看这个他救过的人,他要听听这人对他的感激,他迫切想要给自己一些安慰。
    他甚至愿意不记前嫌,再次把他介绍给许茂才。如果他不愿意学开车,满囤也不介意替找找赵家人,帮忙给他寻个临时工的活,叫他能维持生计。
    激动之下,满囤把事情的经过简单地告诉了喜宴,接着,自己个儿就蹬着自行车奔去了砖窑厂方向。
    喜宴跟他说了,他今天下班的时候,这人还呆在原来那棵核桃树底下。
    这笨贼也真是值得同情,既然是来找他,那从一开始就应该呆在核桃树下,一直坚持到他找来,不然也不会出现上一次自己白跑一趟的情况。
    算起来,这人在窑厂这边儿断断续续地守着,也有不少日子,只是不知道这人这么些天是怎么活下去的。
    满囤一想到这人,脑海里首先出现的还是这人气息奄奄地躺在板车上,浑身污黑,跟才从煤矿里刚出来似的,被卫生所的男护士一脸嫌弃的可怜形象。
    嗯,这么些天过去了,这人估计又得蓬头垢面。见了面以后,无论如何他得先把这位领到河边好好冲洗冲洗,然后叫他美美地吃上一顿饱饭。
    满囤看了看自己的空间,里面吃喝不缺,另外还有几条闲置的空麻袋。这就可以了,把人领到大车店,三条麻袋一铺,就连晚上休息的问题也一并解决了。
    对了,上次在医院里无论自己怎么问,这贼人都不肯说出自己的名字。满囤回忆了一下,自己当时是怎么处理的?
    好像自己当时只想着方便行事,大夫问名字的时候,就临时替他编了个名字,登记了事。
    既然这人都这么远地找来此地,满囤想,到时候自己还得好好跟他打听一下,也许他有什么难以说出口的困难,到时候也一并帮着解决了。
    ==
    这一回,等满囤跑到砖窑厂这边儿的时候,仍然是傍晚时分。这个时间里,窑厂里的拉车人早早就回家休息了,附近田野辽阔,空旷无人。
    只在核桃树底下,有一道人背靠着树干,安静地坐在那里,低头凝望着地上被拉长的树影,确实像是在等什么人。
    隔着老远,满囤就见着这人脚边儿上放着的大茶缸。不用说,就是那位找过来了。
    等走得近了,满囤凝神打量,不错,正是这人,是他救过的人。自己在他胸骨骨折、不能行动的时候给他擦洗过全身。现在一打照面,满囤就认了出来。不过出乎他的意料,这位身上这一回看着还算干净。
    感谢老天,当时救人只不过是动手之劳,而此时,看见这人活生生站在自己跟前,满囤顿时有一种欣慰与侥幸,这人好端端地站自己跟前,足以抵消一部分自己犯下的罪行。
    满囤跳下自行车,用自己能做出的最友善的表情面对着对方,亲切地开口道:
    “你好,我就是你要找的人,我叫王满囤。”
    这人坐在那里,停了一会儿才把头转向满囤的方向,也不说话,只对着他点了点头,然后缓缓地站起身来。
    人受伤的时候,满囤还觉不出来,这会儿直直地站到自己眼前,才发现这人身材高大,比起他三伯的这副身体来,足足高出一个脑袋。
    这会儿,这人身上裹的也不是脏布条,而是一身干净的土布褂子。长手长脚,肌肉匀称,比起当时精瘦的样子,现在看起来结实了一圈。恩,不算上他心里那么点儿眼红的因素,那么这样矫健有力的体形绝对令人侧目,放在前一世,如果他能跟自己一起出现在健身房的vip室,那么一天之内他们两个都会成为cnt健身俱乐部里的红人。
    也许成不了红人。
    这人身材一流,长脸细眼,五官端正,只是脸上的神情却透着那么点儿混沌,就像是被致幻药彻底毒傻了的西弗里,一夜之间从t台换到了疗养院,对着镜头流着口涎,让多少追随者一夜心碎。
    想想也是,这人混世过活,偷窃为生,街头陋巷里打转,哪里养得出神采奕奕的气质。
    所以满囤在无意中忽略了这人与初次见到时气质不符的问题。
    这人见着满囤过来,也不答话,只是从地上小心地捡起他的行李,装到随身的破麻袋里,左手拎着,往满囤跟前一站,微笑点头,一副淳朴忠厚的模样。
    别看喜宴哑巴来哑巴去的叫他,但眼前这人其实是会说话的。满囤本想着就在此地把这人的情况简单了解一下,不过一想到这人已经在这棵核桃树下日晒雨淋了好些天,就把话又咽了回去。
    眼看着天色不早,先抓紧时间找个地方安顿他才是正经。
    不过,这会儿喜宴已经回村,自己跟窑上的人关系也很不怎么样,想要把人安排到窑上住,确实不方便。
    那就先回村罢。
    也不必带他回村里。村口有个大车店,先叫他凑合两天,等刘长脸一走,自己就把这人带到城里去。
    不过自己是骑着自行车过来的,一想起这人是个做贼出身,满囤心里就有些嘀咕,自己骑车带他回村吗?
    这人可不是柱子少梁他们,满囤可不愿意叫这人站到自己背后。
    但要叫这人骑车带自己呢?这人可也未必会骑自行车。
    想了半天,算了,还是自己带着他吧。满囤心里打定了主意,冲着他示意道:
    “跟我来。”
    结果话才出口,就发现这位大个子已经把麻袋放到了自行车的后车座上,人就很自然地站在路边儿,等着跟满囤一起离开。
    满囤一想,也是,山里的泥路颠簸的厉害,一个人骑车都够呛,两个人还是一块走回去算了,正好路上也能多跟他问问话。
    结果满囤还是小看了这位。
    他们走出了砖窑厂,满囤没能问出这位的名字。
    他们走过了四秀坡,满囤没能问出他是怎么找来的。
    等两人都走过了一半儿的路程,满囤还不知道这位是哪里人。
    一路走下来,满囤也无话可说了。
    这高个子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沉默是金。一路上无论满囤怎么问话,他都用点头来代替回答,满囤问得急了,他就扭过头来,很真诚地盯着满囤的眼睛,继续认真地点头。
    满囤也弄不清状况了,当日他明明开口说过话,这会儿怎么一声不吭?
    不过满囤今天接到了人,心情还算不错,就不跟他计较这么多。
    “你不说自己从哪儿来的、家在哪里也成,但总得说出你叫个啥。”
    这位就点头,嘴角带点微笑,笑得很诚恳。
    满囤已经深刻理解了点头的含意,不再像刚开始那样,竖着耳朵等下文了。
    这人虽然是在点头,可不表示着同意,点头对他来说,就是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动作。
    “我知道你会说话。”
    点头。
    “你还记不记得你被拖拉机撞了。”
    点头。
    “你还记得你自己的名字吧。”
    点头。
    “记不记得都无所谓了,反正你也不会说。”
    点头。
    “我会给你安排以后的生活,只要你改邪归正,不再偷窃。”
    点头。
    “不过你得去城里生活。”
    点头。
    “你会不会种地?”
    点头。
    “看你手掌干净,应该没种过地。”
    点头。
    “你是不是不打算说话了?”
    点头。
    “你知道我是谁?”
    点头。
    “你怎么会知道我是谁。”
    点头。
    “你是不是以后还要做贼。”
    点头。
    满囤扭过头来使劲盯着他看。
    这人也盯着他看,而且还是点头。
    “好了,你也别点头了。你不说也可以,但是接下来我说的话你必需听好了。不然就别跟着我。”
    满囤上前一步,用食指点着眼前这人的胸口,压低声音道:
    “我不管你是真哑巴还是装哑巴,自己想好了。我可以暂时领你回去,提供你安身之处,但不能一直收留你。我不管你以前如何,在我收留你的这期间,彻底改掉你的那些营生,管住你的手,若你敢动什么坏心思,我会叫你后悔找来这个地方。”
    说到这里,满囤像是又想到了什么,脸上突然有了一丝黯然,不等这人再点头,就转身埋头赶路了。
    身后的人却停了下来。接着,满囤听到这人匆匆跑开的跑步声。
    呃,自己把话说得太重了?满囤放慢了脚步。这人花了这么些时间来找自己,也许只是心怀感激,想亲自过来感谢自己对他的援助罢。
    “刚才的话我是不是说得太过严厉了?”满囤心里有些嘀咕。
    正想着呢,那人又跑了回来,两只手一手拿着两根嫩玉米棒子,胳膊下面还夹着几个,一看就是刚从老乡的地里偷来的。
    嘿!感情自己刚才的约法三章是对牛弹琴了!
    贼性不改!
    这位仍然一声不吭地,把其中一个玉米棒子塞到了满囤手里,其它的丢进前车筐,然后自己拿了一个,就那么坦然地在满囤的怒视下,三下五除二扒开玉米的胞衣,对着还泛着青绿色的嫩玉米啃了下去。
    满囤愣在当场,不错眼地看着他三两口把一个生玉米棒子啃得干干净净,又去剥下一个。
    咯嚓咯嚓的咀嚼声听在满囤耳朵里,神奇地浇灭了满囤胸口升起的怒火。
    不过是根生玉米棒子,他却吃得这样香甜。
    满囤吞了一下唾液,突然之间,好像看到了自己上辈子的样子……
    ……饿着肚子,随着人群四处觅食,终于找到了一处没被别人发现的玉米田。
    大多数的玉米杆上没有结实,让所有冲进来的人心生绝望。但他却幸运地找到了一个未被人发现的玉米棒子。
    快,把它藏起来,带回家!
    但他太饿了,明知道现在吃它会把别人引来,却还是急匆匆地把玉米剥开了外皮。
    自己当时啃玉米的样子肯定要比对面的人还贪婪。
    毕竟,那是经历了两天三夜断食后的第一口食物。
    新嫩的生玉米,柔软的玉米粒,一口咬下去,饱含淀粉味道的汁水带着甘甜,吃下去的那一刻,好像能够忘了眼前的绝望,忘了整个世界的灾难……
    夕阳已经贴近地平线,对面那人就在夕阳下大口的嚼着玉米,吃得汁液四溅,洁白的牙齿反射着晶莹的亮光,连同那些被他嚼得四下喷溅的玉米甜汁也跟闪闪发光。
    满囤清楚地听见自己肚子很不争气地叫了一声,他拿起手里的玉米,凑到鼻前,仔细嗅闻玉米的清香,然后,才珍惜地剥开外皮,大口地咬了下去。
    就在这么一刻,满囤改变了自己的打算。
    他想知道这人的名字,也打从心底愿意他留在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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