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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第 19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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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顶点小说】 dingdian666.com,更新快,无弹窗!     第一百九十四章
    九曲回廊处,红烛随风摆动。
    费扬古握着一把精巧的九连环,低头想着那位娇蛮的格格是怎么教导幼弟的。
    ‘本就是解闷的劳什子,若是因它再伤了心神,便是它的不是了,何苦留着它?丢掉也不可惜。’马车里,少女娇俏任性的地说完这句话,便顺着开开合合的马车车窗将这把做工精细的九连环丢出了马车外。
    当时的自己是怎么想的,竟然上人悄悄地拾了回来,然后贴身保存自今。
    ......
    第一次见到她,柔弱的面庞,瘦弱的身子,牵着更小的弟弟的站在被战火洗礼的荆州城外。
    当听到端王一家殉难时,扬起天鹅一般优美的颈项,让眼泪不流出来。那种压抑的悲痛,让他这个七尺男儿也红了眼眶。
    哭出来的悲呛,和那不能哭出来的凄凉。
    她让他心生怜惜。
    之后回到端王府,看着凭自己一力之能主持端王府丧事,然后整合端王府中馈。
    看着她带着年幼的弟弟淡定从容的回视那些想要趁火打劫的人,心中对她又多了一股尊重和敬服。
    小的时候,时常听到额娘说他们满人入关前,男人在外打仗,女人留在后方,照顾老人,抚养孩子,操持家务。女人是能够支起整个家的。
    可是近几年,他们满人受汉人的影响,竟然也喜欢上了柔弱的女人,喜欢上了向菟丝花一样的女人。
    噢,对了,还有小脚。
    那么难看的小脚,竟然也会有人喜欢。
    费扬古想到这里,就想到了之前有朋友邀他去花楼喝酒,而盛酒的酒杯竟然是那,那,那□□奇形怪装的鞋。
    恶心不死他不罢休的节奏呀。
    于是当场他就吐了,一把将那个散发着异味的‘酒杯’撇出去老远。
    心中竟然不禁想到曾经听说的扶桑某位将军用人的头骨喝酒的事情。
    都忒么是变态。
    不管同僚战友的劝阻与嘲笑,飞快地离开了花楼后,费扬古才觉得舒服了一些。不过等回到家,看着一群围上来的大小丫头们,费扬古刚刚觉得舒服的胃又有了些反胃。
    第二天,找了管家,竟然连身边侍候的侍女都远远地打发走了。
    至那以后,同僚战友倒是都知道了费扬古对女色有些恐惧的毛病。
    不过费扬古上战杀敌英勇不比,倒也没有人说太多的风凉话。
    因为身份有别于一般的将士,所以粗通人□□故的努达海将军差不多的情况都会将费扬古带在身边。
    去端王府祭拜时,费扬古就发现了前一天与今天变得格外不同的端王府。
    一切都是那么的井井有条。
    虽然端王府男丁仆役已经殆尽,但是看到精神面貌不同之前凄苦的仆妇们各值其职的样子,费扬古心里对于新月就更好奇了。
    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格格呢?
    从荆州一路回京城,费扬古皱着眉毛看着林琳被侍女包围着深居简出,那副样子,看见的人还以为他的那个毛病又犯了呢。
    其实费扬古并不是真的有什么恐女症,他只是在那天恶心到了。
    那种畸形的脚,还有刚刚脱下来,还有着热气的鞋......
    用这种‘酒杯’喝酒以及宠幸这种女人,这种嗜好和兴致,他真的没有。
    可是这位新月格格却不一样,长了一副汉家女人的小骨架,以及南边女人柔弱娇媚的容貌,可是性子却极为刚烈。
    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也是常有的事情。
    在回京城的路上,有个军汉对这位格格的侍女出言侮辱,直接招来了这位格格的一顿鞭子。
    那眼神中的狠厉,直直地看到了费扬古的心里。
    那一刻,费扬古的血是沸腾的。
    这样的女人,才是真够味。
    之后,费扬古对这位格格的注意力就更加的多了,看着她教导幼弟读书识字,骑马拉弓。看着她管束随行的侍女婆子。
    看着她每日日初陪着弟弟习武,日落陪着弟弟玩耍。
    然后两三个月下来,他的这颗心便不知不觉间落在了她的身上......
    情不知所起......
    ......
    林琳与克善决定自第二天开始去庙里跪上三天经,所以前一天晚上便通知了那齐嬷嬷。
    第二天一早,林琳与克善刚起床洗漱完毕,努达海老娘就带着燕姬准备过来侍候姐弟俩用膳了。
    这一下,就给林琳弄囧了。
    还真的有人上岗上线呀?
    “让她们回去吧,以后一日三餐以及晨昏定省一样都不必过来侍候了。
    还有再告诉她们一声,我和克善至今日起要去庙里,太后与皇上已经赐下了护卫数名,倒不必将军府的人再跟着了。”
    “是。”侍女听了行了一礼便倒退着出去传话了。
    早膳后,林琳看着克膳吃的不怎么合胃口,便吩咐那齐嬷嬷挑了手艺好的荆州跟过来的媳妇在这望月小筑里支个小厨房。
    以后每日单做一些克膳爱吃的荆州风味的点心和菜品。
    那齐嬷嬷看着小小的克善这些日子好像又瘦了一些,连忙应了下来。
    这是她们所有人的天,必须要平安长大。
    昨天就已经定下来了,这一次去庙里跪经,荆州跟来的人,包括云娃莽古泰在内都不跟着姐弟俩出去了。
    毕竟一路来京,数月下来也是极为辛苦的。
    姐弟俩正好又有宫里赏赐下来的人侍候,倒也不怕身边没人。
    辰时过半,一行人数匹骏马围着一辆大马车以及两辆小马车便出了将军府向着京中潭柘寺。
    那时刻关注着姐弟二人的费扬古也在昨天就知道了消息,今天带着个随从,抄着近路去了潭柘寺。
    他想要来个偶遇。
    费扬古的想法,只能说是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很骨感的大清版。
    林琳带着侍卫太监宫女嬷嬷一行数人,到了潭柘寺里面,那是走到哪里都是先清了扫开了道的。
    费扬古只能远远的看一眼,最后还是身边的随从是个脑子活的,直接给费扬古出了个主意,让他去拜见克善小世子。
    费扬古眼前一亮,正是这个理。
    他得讨好小舅子去。
    费扬古能言擅辩,讨好一个八岁的小男孩,尤其是刚刚失了父兄的男孩,不要太简单噢。
    三天时间,克善满嘴的就是费扬古怎么怎么样的,看得林琳嫉妒死了。
    这小破孩,这几个月可都是姐姐怎么怎么样的呢。
    林琳摇头,一边替克善揉着膝盖,一边听着这小破孩说什么男人怎么样怎么样的话题。
    姐弟食宿在寺里为父母家人以及死在荆州那场战役的将士来跪经祈福,孝庄和顺治自然是早早就知道消息了。
    两人在第一天就让宫里的太监送了一些跪经做法事的物件。等到孝庄与顺治的东西被赏赐下来后,京中那些一直在观望的皇亲宗室以及大臣们也纷纷地派家下人等送来了祭仪。
    林琳与克善在跪经之余对这些送礼的人家又进行了简单的点评,谁家可深交,谁家只是点头之交,谁家又要避之唯恐不及等等。
    而看到那份乌拉那拉府送上来的东西,林琳考虑了好久,最终还是淡淡对克善说道,“这一家,别的且不说。那个费扬古倒是个可交的。你日常无事也可以跟他接触一番”
    林琳穿越之前,可是小说迷,尤其对清穿的小说很是着迷。
    这乌拉那拉费扬古可能不太出名,可是他有个非常出名的闺女,而这个闺女就是天生的炮灰,她的存在就是对清穿女,重生女,天真善良土著女的威胁。
    这唯一的女儿还是个老来女,当初嫁的也还算好。正儿巴经的皇子嫡福晋。
    可是哪里想到就这么一个历史上传说刻薄寡恩的皇子竟然还是块香饽饽呀。
    然后他闺女苦呀!
    天天被人斗地主。
    不过换个角度来想,这乌拉那拉费扬古既然能够活到七老八十的老死,可见也是个人精的主。
    让小克善跟他多多接触学一下为人处事,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最重要的是小男孩的生成过程中,最不能缺少的便是男性的长辈。
    努达海一家就算了吧,就没有一个正常的。现在虽然看不出来,但是实际上就差一个引子了。
    一个心情不好就可以偷媳妇嫁妆去赌博的儿子。
    一个自言是为了爱情而要让格格做妾的老爹。
    这样的男人,林琳还真的不放心让小克善跟着他们接触。
    有样学样的哪天跟她咆哮一段情不自禁什么的,那她还不如一脚踢死他省心呢。
    克善听到姐姐同意他和费扬古一起玩,高兴的差点蹦起来。
    他非常的喜欢费扬古,尤其是知道费扬古也是和他们一起从荆州进京城的时候,他就觉得更有话题了。
    费扬古知道荆州城有多少条大街,费扬古知道荆州城就算是经过了战火的洗礼,也还有几家好吃的馆子。
    费扬古还知道他们端王府的花园里,养了一池的金色鲤鱼......
    克善无论怎么看费扬古,就怎么顺眼亲近。
    也许他不知道费扬古的身上可以看到以逝的兄长那股上过战场的男儿气概吧。
    男人杀没杀过人,上没上过战场,身上的气质是不一样的。
    至少骥远身上就没有克善长兄身上留露出来的那种味道。
    当然努达海到是在某种程度上让克善有了一种亲近。可是没有了救命之恩,没有了最绝望时候的从天而降,克善对努达海也不过是一种比较熟悉的人罢了。
    三天的跪经很快就结束了,第四天一早,林琳便带着克善坐着马车回了努达海的府里。
    一路走来,看到京城中繁华似锦,林琳见了也喜欢这种太平盛世的样子,掀开帘子,叫了一个侍卫,让他骑马带着克善在外面看看热闹。
    同时也吩咐那侍卫,若是克善有喜欢的东西,就买了来。
    克善回头笑嘻嘻地看着林琳,一个劲地说着姐姐真好的话。
    林琳被克善灌了几句迷.魂汤,心情也不错。
    就算是回到了努达海的府邸,看到在门口恭迎的努达海的家人也没有感觉到扫兴。
    噢,这些人里是没有努达海的,因为人家是内大臣,是要上早朝的。
    因为有孝在身,林琳拒绝了老夫人办洗尘宴的‘好意’,然后就带着人回了自己姐弟暂居的望月小筑。
    来的第一天都没说办什么洗尘宴,现在办的是哪门子洗尘。
    “小世子上学的东西可有准备妥当?”林琳坐在望月小筑的正堂一边喝着茶一边听那齐嬷嬷汇报这几天的工作成果。然后问出了一个眼下比较重要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以前看书时就听说古代的文人墨客真的很喜欢小脚,喜欢用女人的鞋当酒杯喝酒,真忒么不嫌恶心呀。
    大家别误会,我不是说脚恶心,我是说用鞋当酒杯喝酒这件事情恶心。咱们家常用的杯具餐具都是要时时清洗,然后用的时候,还会再用清水涮一遍的。那刚刚脱下来的鞋,还带着一股子汗味和潮气......
    当然了,蠢作者也只是看过一些文献上这么写的,不过也许人家是干净的,从来没有人穿过的呢。
    感谢tiffany她妈咪扔了1个手榴弹,谢谢!
    最后关于四大爷丈母娘这一点,嗯,其实蠢作者是早就想过了。四大爷的原配也是倒了血霉了,既要管家还不是真爱什么的,凭什么呀?
    奶娘嘛,倒也不是没有想过。但是难度系数有点大呀。那是四大爷呀,蠢作者实在没有办法想像用对付贾宝玉的文.革方法对付四大爷。
    四大爷会是个将人放锅里煮熟的主儿......
    而且皇家阿哥的奶娘可是不只一个呢。
    所以在作者丧心病狂前,是不会动四大爷的奶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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