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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1 章 Daddy带娃日记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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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顶点小说】 dingdian666.com,更新快,无弹窗!     临近预产期,易思龄的身体笨重了不少,但算不上长胖,只是脸颊比之前更丰润,四肢还是纤细。
    她每天的饮食都由专业营养师搭配,精准计算热量,保证妈妈和宝宝的基本营养,加上谢浔之严格督促她控糖,每日两小时的孕期瑜伽和带球普拉提,想发胖都难。
    易公馆上下,没有人会旁敲侧击地怂恿易思龄多吃一些,多吃什么东西对胎儿好这种话,大家很默契地不说,只会说,吃什么做什么对妈妈好哦。
    要对妈妈好。
    要保持妈妈的快乐。
    易思龄的确很快乐,快乐到孕晚期的时候,挺着大肚子参加姐妹的生日party,厮混到半夜不肯回家。
    港岛是她的地盘。她在京城都能玩得风生水起,那些眼高于顶的千金大小姐络绎不绝地约她,港岛更不必说,几l乎是如鱼得水,如鸟归林。
    谢浔之很头疼。
    从前她调皮,他还能偶而板起脸,严肃地讲道理,讲不通道理就换一种方式教育,如今他所有的办法都失灵,她有种无法无天的放肆。
    到凌晨十二点,给陪同的保姆打电话,保姆支支吾吾地说大小姐还在玩,谢浔之只能亲自去抓人。
    易思龄正玩得起劲,和朋友对唱着某经典粤语情歌,谢浔之就在这个时候过来。
    佣人们不敢拦,为他带路。
    这里是酒店顶楼,从高大明净的落地窗眺去,维港的灯火一如既往繁华浪漫。上下两层的超大套间改造成酒吧,请了dj来打碟,露台上男男女女在跳舞。
    谢浔之看见这副场景后心脏都顿了,幸好,易思龄还没有大胆到挺着大肚子蹦迪。
    穿过纸醉金迷,一路到二楼的包厢。
    包厢配备专业唱k设备,几l个靓女靓仔坐在沙发上,见有人进来,目光都齐刷刷地望过去。
    暧昧的灯光笼罩,谢浔之一眼就把易思龄找出来。
    这样充满纸醉金迷气息的社交场,谢浔之一年也难得应几l回,偏易思龄喜欢,怀孕了也要玩。
    当他审视的目光落向易思龄,她居然不好意思地垂下眼睛,拉了一个抱枕,欲盖弥彰地挡在肚子前面。
    谢浔之无奈又气地哼出笑意,径直走过去。众人很有眼色地找了借口离开,躲易思龄远远的。
    那个和她对唱情歌的帅哥更是飞快放下话筒,第一个夺门出去。
    包厢一瞬间空了,音乐很寂寞地流淌。
    谢浔之不说话,只是很安静地看着她。易思龄把抱枕扔掉,无法无天地和男人对视,“有本事你凶我啊。”
    她一股“你能拿我怎么办,我就是要玩”的架势,又秒变委屈,“我只能坐在这唱唱歌…其他的都玩不了…”
    大半夜,男人仍旧一丝不苟,洁净的衬衫沾了夜露的气息,又沾了这满场的声色。
    他很是无奈地笑,指尖点了点她的肚子,“我怎么会凶你。”拿起话筒,温和地注视她,
    “想唱就再唱两首,尽兴了我们就回家。”
    他们结婚一年多,易思龄还从没在谢浔之面前唱过歌。她声音动听,音准也不错,但毕竟不是专业水平,乍一下要在男人面前开嗓,她很不好意思。
    “你都把人赶跑了,我怎么唱啊…”易思龄嘀嘀咕咕。
    这首是对唱的情歌。
    谢浔之把另一只话筒捞过来,斯文地戴上手套,换上新网罩,又拿清洁湿巾把话筒里里外外仔细擦了两遍。
    他对外人用过的物品有很重的洁癖。
    易思龄看着他这样,有些想笑。
    洁癖什么。
    吃过忝过吻过她浑身上下…无数次了…
    易思龄无端红了脸,把腿夹紧。
    做完一切,谢浔之才很淡地说:“老婆,我陪你唱。”
    易思龄愣住。谢浔之陪她唱情歌?他会唱歌?
    “……你会唱歌?”
    谢浔之眉眼淡然:“不会唱也陪你唱,好过你和其他男人对唱这种缠绵悱恻的情歌。”
    清清落落的口吻,但酸到冲天。
    易思龄噗嗤笑出来,很嗲地靠上他的肩膀,“谢浔之,那个男人是我姐妹的新男友啦,我和他唱歌都是隔了十万八千里……”
    谢浔之很淡定,英俊的面容没有表情,“没事。”
    易思龄笑得很娇,手掌轻柔地抚上肚子,偷偷说:“爹地吃醋啦。”
    谢浔之不说话,长指轻点,将那首因他而中断,无人回应的情歌重新播放。温柔动人的旋律再度静静溢出,环绕在他们周围。
    很老的一首经典情歌,出现在很多婚礼上,新人们用这首歌来见证他们至死不渝的爱情和美满。
    ——《你最珍贵》
    易思龄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在梁女士的歌单里。
    那年,梁咏雯三十岁,捏着一块榛子蛋糕,对几l个情窦未开的妹妹仔开玩笑:“你们爹地当年追我,就是唱的这首歌咯。我又没办法,被人把话筒塞到手里,只能陪他唱。谁知道他和几l个靓女唱过,是他泡妹的拿手好戏也说不准。”
    她爹地和几l个女孩唱过她不确定,但谢浔之一定是第一次陪女孩唱情歌。
    易思龄确定。
    她慵懒地把玩着话筒,其实不抱期待,老古板能唱出什么好听的?
    直到谢浔之唱出第一句歌词,简单的两句——“明年这个时间,约在这个地点。”
    易思龄心脏不争气地颤了颤,睁大眼睛,惊诧地盯着谢浔之。
    仿佛不认识他了。
    其实男人并没有唱得多专业多好,是他那把过于动人的好嗓子作祟,像夜晚的海浪,低沉而温柔地拂过她,令她鸡皮疙瘩都浮了上来。
    好似在某个潮湿的午夜,他搂着汗涔涔的她,在她耳边说那些漫不经心的事后情话,那样低,那样温柔,那样悱恻。
    她一时半会没有反应过来,是谢浔之轻轻捏了捏她的脸颊,示意她唱,她
    这才回过神,已经到了她的part。
    易思龄脸颊很热,第一次听他唱歌,居然像个撩到七荤八素的小女孩。她赶紧拿起话筒,认真地唱,可惜漏了节拍,那两句没跟上。
    谢浔之不动声色地笑了笑,假装不知道她是为谁心迷意乱。
    “我会送你红色玫瑰。”
    “你守护着我穿过黑夜。”
    “我愿意这条情路相守相随……”
    “你最珍贵。”
    最后这句是合唱,男声沉缓,女声娇柔,叠在一起,像最动人的誓言。
    你最珍贵。
    谢浔之看着她,唱出这一句,平静的面容没有波澜,反而令这句歌词像誓言一般可靠。
    一首情歌唱完,易思龄握着话筒的手心都潮了,不好意思看他。
    这男人好烦,怎么变得好会钓,唱歌还这么动听。
    肚子里的宝宝感受到妈妈的情绪波动,动了动。
    易思龄立刻捂住肚子。
    谢浔之还是假装不懂她现在小女孩的羞涩,好整以暇地注视她,“最珍贵的易思龄小姐,快一点了,回家吗?”
    当然回家。
    易思龄嘴角压不住,瞪他一眼,“是我自己要回家的,才不是听你的话。”
    她终于肯回家,陪同的保姆和司机立刻收拾东西,谢浔之替她拎起包,手臂托扶着她的后腰,让她下楼的时候慢一点。
    回到车上,易思龄才有了困意,掩住哈欠,一双明眸朦上眼泪。她窝在谢浔之的怀里,很贪婪地嗅他身上洁净的气息。
    自从她怀孕后,他就没有再点过香,身上那一抹沉香早已无迹可寻,只剩下一种无比洁净的,属于皮肤的味道。
    也许是他的荷尔蒙。
    “老婆,你离预产期只有一个月了,能不能别让我担心?”
    易思龄哦了一声,手指拨弄他风衣上的牛角扣。
    “哦是什么意思。”谢浔之明知故问。
    易思龄把牛角扣一掐,抬起脸,看着他,“你在家陪我唱歌,我就不出去玩。”
    谢浔之笑,“我就会唱那几l老歌,今天你点的歌刚好撞上。你不嫌腻,我就陪你唱。”
    都是老掉牙的歌了。
    易思龄瞪他一眼,“我点的是情歌!老实交代,你和谁唱过?”
    “听爸妈唱过。”
    易思龄眯了眯眼,确认他说得是实话,又乖顺地靠回他肩头。
    过了很久,久到谢浔之都以为她睡着了,想为她把毛毯拢紧,忽然听见她近乎梦呓的呢喃:
    “谢浔之…你是第一个为我唱歌的男人。我很喜欢。”
    她闭着眼,睫毛很安静。
    谢浔之没有想过一首歌就能讨好她。她时常让人很难取悦,美丽又骄傲,送再好再昂贵的礼物也觉得配不上,她见过太多,拥有太多。
    但她也很好取悦,一束弗洛伊德玫瑰,一首情歌就能让她心脏跳动。
    那些男人根本不懂她。
    根本不懂喜欢一首情歌,一束花的女人也会想要昂贵的珠宝,喜欢金山银山珠宝游艇的女人也不一定会不屑一束简简单单的花,一首平平凡凡的情歌。
    明明都要有才是圆满。
    要都给她才好。
    壮阔的高山,长流的小溪,盛大的维港烟花,还是谢园里一盏灯,要都给她。
    “睡吧,老婆,你喜欢的都会有。()”
    谢浔之温柔地圈住她。
    .
    今年的除夕是在港岛过的,谢园所有人都飞来了港岛。
    谢温宁从来没有在除谢园以外的地方过年,更没有体验过这样温暖如春的除夕。
    京城的谢园被皑皑白雪覆盖,风霜正紧,池中的锦鲤冻到不愿摆尾,开了加热恒温系统,才勉强恢复活力。
    气温在二十度左右的港岛自然称得上温暖如春。
    不过两个月的时间,易小六就养肥了一圈,从小可怜变成了大魔头,半夜不睡觉在谢园跑酷,时常把原住民花花吓得花容失色。
    这是易小六第一次坐飞机。幽黑的瞳孔因兴奋而阔散,嘴巴微张,偶而喵一声。
    看着很兴奋。
    谢浔之这架迎送过不少政商名流的湾流公务机单独加了两个宠物专座。
    小狸花猫到底见过世面,私人飞机都坐过三款,经常随易思龄出国度假,去过京城去过纽约去过巴厘岛也去过伦敦。
    它慵懒地躺在专座,脖子上项圈是一串彩色碧玺,淡定地瞥一眼新来的乡巴佬弟弟,随后自顾自地舔爪子,仔仔细细清理一遍。
    谢温宁笑着把小奶牛猫抱在怀里,“是因为要见到妈咪了,所以这么兴奋吗?‰()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小奶牛猫不会说话,但会表达。
    它咬了咬谢温宁垂下来的长发。
    易公馆年年春节都热闹,今年有谢家各个成员的加入,场面尤为盛大。
    易思龄一拖一,拿到的压岁包都是双份。杨姝桦除了给易思龄带来超大的红包,还带来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
    南因寺主持慧星大师亲自为孩子拟的名字。
    “拟了两个字,还得你来挑,喜欢哪个就用哪个。”杨姝桦说。
    易思龄点头,把那只福袋收好。
    是真的需要提前把名字起好了,不能总叫福娃娃…这名儿虽然可爱福气,但到底有些土。
    守岁的时候,易思龄和谢浔之去了书房,她把福袋打开,把里面的纸条拿出来。
    书房里摆了两盆玫紫色的年宵花,挂满易思龄亲手写下的祝福语,琳琅热闹。
    “大师的品味好吗?会不会拟的字很土啊。”易思龄没敢打开,有些紧张,“若是不好,我就不用哦。”
    “不好听我们就自己取。”
    易思龄放下心来,徐徐展开小卷轴。
    曜。
    月。
    上面简简单单写了两个字。
    ()易思龄认认真真地读出这两个字,“曜…月…一个是太阳,一个是月亮?()”
    都是光明的意思,只不过那光明有所不同,一个炙热耀眼,一个皎洁清冷,要看父母对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是何种期待。
    “你喜欢哪个?⒈[()]⒈『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易思龄的眼睛很亮,仿佛同时投映了这两种光明。
    谢浔之沉吟了片刻,手指在月这个字上点了点,“月吧。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寓意不错。没有曜这样招摇,但自有一番皎洁。男孩女孩都能用。”
    在港岛,检查胎儿性别是合法的,但易思龄坚持不做,让知道答案的医生也不要说。
    易思龄想开盲盒。谢浔之陪她开盲盒。
    “但我喜欢曜!”易思龄拿起毛笔忝了墨,很自如地在纸上写下曜。
    她现在的毛笔字有了很大的进步,不再是拉横都歪歪扭扭的小学生,从隶书过度到楷,已经开始练赵孟頫的三门记了。
    她只要想做一件事,什么都能做好。
    谢浔之对此很欣慰。他缄口不言的劣根性,喜欢看她在自己的照顾和浇灌之下越开越娇艳。
    这让他很有成就感。
    一个漂亮的硕大的曜字出现在纸上。
    “虽然月也好听。但曜更好,是光明的意思,和我的昭字同理。做人嘛,就是要热烈风光才好啊。”易思龄笑得很喜庆。
    谢浔之接过她的笔,在那个曜字旁写下月。
    “若是男孩就从琮字辈,若是女孩就从锦。琮是瑞玉,锦是华彩,都是好字,喜欢吗?”
    易思龄点头,说喜欢,金碧辉煌的东西她都喜欢。
    又说,“那女孩就是锦曜?男孩就是琮曜?”
    谢浔之笑,忽然很想吻她,但在讨论孩子名字的重要场合里,这样的举动未免很轻浮。免得易思龄以后给孩子解释它的名字由来时,要加一句——
    爸爸当时一直亲妈妈…
    很不正经。
    他眼眸幽暗,欲盖弥彰地咳了下,“若是女孩,曜字很不错,未来的人生中大可尽情自由发光。但男孩的话,曜字太过锋芒毕露,会不会不太妥?”
    他永远都是用商量的语气表达自己的见解,“老婆,琮月也好听。温润如玉,澄明如月,不外露,亦有风骨。”
    易思龄撅了下唇,“琮曜不好吗。男孩女孩都可以尽情自由发光,都是我们的宝宝。”
    谢浔之摸了摸她的发顶,“我承认我的思想有些传统,男孩天性更野更不驯,要用更严格的教育与之匹配。昭昭,我们这种家庭,养出纨绔很容易。”
    易思龄的嘴巴撅得更高,想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纨绔,谢浔之在心里叹气,不动声色地将她心中躁动的小鹿安抚,
    “但,一个名字而已,不影响什么。主要还是妈妈的期望。这是最珍贵的。”
    易思龄下一秒就被哄好了,笑:“我才没有你那么多古板的期待,我就希望我的宝宝是最耀眼的……锦曜琮曜,都好好听!”
    ()名字的事落地,谢浔之终于可以吻她,等她这句话说完,人就俯身靠过去,衔住她的唇瓣。
    .
    “所以我差一点就叫谢琮月?”
    小琮曜第一次听见自己名字的由来时是三岁。
    他个子比同龄小男孩高,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马术服和及膝长靴就更显得高挑。
    不过站在高大的爸爸身边,还是小小的一个人。
    谢浔之今天没有工作,脱掉西装,陪儿子骑马,也不知怎么,就说到了名字这件事。
    起因貌似是,小琮曜提了一嘴,幼儿园的同学说他的名字很难写,看都看不懂。
    “曜是有些难写,比月字更难。”谢浔之想起这桩往事,笑着拍了拍儿子肩膀,“但这是妈妈送给你的礼物,不可以说难写,多练练就能写顺手了。”
    小琮曜摸着Buddy的头,很温柔地顺着它黝黑而光亮的皮毛。
    Buddy是刚满四岁的小姑娘,高大健美,性格温顺,比那匹热血阿哈尔捷金马要乖巧很多。
    这也是妈妈送给他的礼物,一匹昂贵的温血马,从遥远的开满郁金香的荷兰运过来,漂洋过海,来到他的身边。
    小琮曜接触马术九个月,从最开始由于腰和腿的力量不够,跑起来的时候被马颠下去几l次,到现在,三岁的他已经能游刃有余地掌握上马下马,跑,以及跨过一些难度适中的障碍栏。
    “我当然喜欢妈妈送的礼物,妈妈送的礼物比爸爸的有趣。”小琮曜抓着缰绳,脚尖踩住马蹬,蓄力跳跨,很自如地骑上马背。
    妈妈会送他高大的马,送全碳纤维的儿童专业赛车,送全套滑雪装备,可爸爸只会送文房四宝以及各种各样的绘本,中文的,英文的,讲自然的,讲人文的…
    他目前读起来很吃力,很多字都不认识。
    谢浔之被儿子逗笑,看着儿子利落地翻身上马,不由地流露出欣慰的神色。
    谢琮曜几l乎完美地继承了他和易思龄的优点。褪去了一两岁的婴儿肥,五官往深邃立体的方向飞速发展,一双眼睛继承了易思龄的桃花眼,鼻梁则继承了谢浔之的挺拔。
    这样英俊好看的一张脸,理所当然成为幼儿园里最受欢迎的小朋友,虽然他很烦恼,对那些成堆的贺卡饼干不感兴趣,但妈妈说过,接不接受礼物都要给予回应,所以他很礼貌很耐心地把礼物送还回去,说一句令小姑娘心碎的谢谢。
    像个挑不出错的小绅士。
    “不过曜是太阳的意思,爸爸,比起月亮,我更喜欢太阳。”
    爸爸真是太高了,都骑上马了还要仰头才能和爸爸对视。
    小琮曜心想,他什么时候也能变得这么高?
    “为什么?”谢浔之忍俊不禁,又保持严肃,不让小琮曜觉得他在把他当小孩儿。
    “因为太阳的光会更耀眼。”小琮曜跨坐在他的黑马上,小小的身板很挺拔,像一株茁壮生长的青竹。
    日落之前的阳光带着一种灿烂的镀金之色,他才三岁,就流露出天然的高贵,和高傲,和这种阳光浑然相融。
    但他又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很稳重,学着爸爸那样强大,事事得心应手。
    谢浔之温和地拍了拍儿子的后背,“那就做一个耀眼的人。妈妈和爸爸都会支持你。”
    可总有一天他会懂,锋芒毕露不是一件好事。
    总有一天,他会被迫学习他的父亲,变得藏而不露,沉敛稳重,背负与生俱来的责任。
    但这种锋芒不会消失,当遇见心怡的那个女孩后,这种锋芒会用另一种形式,温柔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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