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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触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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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顶点小说】 dingdian666.com,更新快,无弹窗!     围绕营地,叶长庚检查每处哨卡。
    有一名值守的士兵生病,把手拢在嘴上咳得喘不过气。叶长庚让他回去歇着,睡两个时辰再过来。
    今夜银河垂地、月华如练。叶长庚不懂得吟诗作赋,也觉得这样的夜色很美。
    美得有点想家了。
    哨卡是两人共同值守,那名生病的离开,还有一个陪着叶长庚。
    士兵靠在树上,有些警惕地看向远处,说道:“将军,今夜不对头啊。”
    “怎么不对?”叶长庚走近一步,瞬间警惕。
    这士兵名叫朱彦,长得虽然贼眉鼠眼,却机灵得很。
    “太静,”他悄声道,“你听,连鸟叫声都没有。”
    往日夜晚值守,树林里叫得最欢的是蟋蟀之类的小虫子。进入深秋后,蟋蟀少了,但鸮鸟的叫声总是不断的。
    士兵讨厌那个报丧一样的声音,总会丢石头驱赶。
    鸮鸟走了,还能见夜鹰和蝙蝠飞过,老鼠在地面吱吱呀呀爬着,觅食的野兔受惊地逃窜,惊飞栖息在树叶上的萤火虫。
    但是今晚实在很安静,除了篝火燃烧的毕毕剥剥声,静得像是他们耳聋了。
    叶长庚向远处看去,突然一手握紧刀柄,一手把朱彦往身后拉。
    “快回营地,叫醒大家,狼群来了!”他的命令急迫又有条不紊,朱彦头皮发麻怔在原地,被叶长庚重重拍在背上,才想起来奔跑。
    “起来起来!”他敲着腰里示警的铜锣,“有狼群袭击,快起来!”
    营地大乱,远处的狼群也不再隐藏行踪。
    一匹一匹,它们像奔向羊群狩猎的幽灵,闪电般向营地袭来。
    叶长庚只来得及从篝火中捡出烧得最旺的木棍,便跑向进出营地最宽阔的道路。狼群已经来了,它们撞飞阻击的士兵,扑向人群,也扑向营帐。
    叶长庚挥动火把吓退一匹狼,那匹狼却并未逃跑,而是同其他狼一样,疯狂地扑向其他人。
    “保护吐蕃使团!”叶长庚喊道,“用火!用刀!围在一起,不要单独抵抗!”
    他的命令让混乱的士兵稳定心神迅速集结,而叶长庚自己,也突然想到了什么。
    狼!
    一个月前,他狩猎到一匹雪狼。莫非那匹狼竟然是头狼吗?头狼死去,狼群是一定会寻找复仇的。
    那雪狼被叶长庚剥皮,一半皮做成护膝,还有一半就挂在营帐内。
    他迅速向营帐冲去,从墙上取下狼皮,又把装信烟的袋子绑在身上,跑出营帐。
    “三队上马!”他喝道,“其他人守卫营地!”
    将士齐齐应声,叶长庚翻身上马,用刀割开胳膊,往狼皮上抹了一片血迹。
    “你们的头狼是我杀的!”他甩动那条白色的狼皮,喊道,“要报仇,跟我来!”
    马匹惊叫着扬蹄,窜出营地。那些狼嗅着血腥味紧随其后,在窄小的道路上,扬起一片尘土。
    叶长庚在前,三队十人在后,中间夹着二十来匹野狼。
    跑到空旷处,叶长庚丢下雪狼皮。
    那些狼一拥而上,争夺片刻,已然决出胜负。率先抢到狼皮的,便是新一任头狼了。
    那头狼口中咬着狼皮,退后几步,而它身边的野狼,像是听到了什么号令般,向叶长庚扑来。
    叶长庚没有惊慌,他跳下已经受惊不听指挥的马,人落地,弓已经在手中握紧,箭矢射出去。
    跑在最前面的狼头顶中箭翻滚在地,第二匹、第三匹,三匹狼中箭,其余的已经冲到面前,弓箭也就没有作用。
    弃箭用刀,第四匹飞跃而起的狼咬到叶长庚的肩膀,叶长庚忍痛挥刀,剖开野狼肚子。
    狼吃痛掉落,奔跑时踩到自己的肠子,摔在地上,奄奄一息。
    叶长庚喋血而立,在黎明浅淡的晨光中,如战神从天而降。
    狼群围着叶长庚,逐渐形成一个小圈。它们小步奔跑试探,却不敢进攻。叶长庚取下信烟,放倒在地上,燃放。
    “咚咚咚”几声巨响,信烟向四周炸开。
    狼群惊乱一阵,不远处传来嚎叫。
    那叫声凄凉悲伤,又带着中气不足的退意。
    狼群闻声而散,向远处跑去。
    此时三队人马才追来,他们纷纷举起弓箭,叶长庚勒令他们住手。
    “够了!”他道,“狼群已经得到白狼皮,不会再跟着了。”
    有人去追跑走的马,有人上前给叶长庚简单包扎伤口,叶长庚低下头,看到被他剖开肚子的狼还没有死。
    “有针线吗?”叶长庚询问跟来的一名士兵。
    那士兵连忙掀开马匹褡裢,取出针线,有些担心道:“等回去了,让大夫缝吧?”
    “不是我。”
    叶长庚说着蹲在野狼身边,野狼要逃跑,却无法站立。他把那些掉落的肠子塞回野狼体内,看了看,肠子没有断,兴许能活。
    叶长庚不擅长针线,只是把狼皮对在一起,粗糙地缝合好,洒上金疮药,叹了口气。
    “救它干什么?”部下面露不解。
    “原是我猎狼触怒了它们,”叶长庚道,“到底是条命。如果不管,它会活着看自己被野物啃食。”
    肚腹剖开暂时不会死去,但秃鹫或者豺狗很快就会来。
    部下扶起叶长庚道:“快回去吧,将军的伤口也耽误不得。”
    好在营地损坏不大,抵挡及时,有几名士兵受伤,伤得还没有叶长庚重。
    吐蕃使团亲自迎接叶长庚,见他安然返回,便双手举向天空,大声说着吐蕃话,为叶长庚祈福。
    叶长庚对他们点头,使团散开,露出正中站着的吐蕃公主。
    她穿一件蓝色的偏领大襟裙,头戴金丝缎狐狸帽,胸前挂着一个金项圈,上面缀满五彩宝石。面纱挡住了她的脸颊,露出一双勾魂摄魄的丹凤眼。
    她会说汉话。
    “叶将军,你受伤了。”
    虽然看不到她的面容,但却能从那双眼睛里,感觉到关心和担忧。
    军中大夫拎着药箱跑过来,叶长庚对吐蕃公主简单施礼,便向营帐走去。
    没想到大夫刚刚拆开粗糙包扎的伤口,吐蕃公主就到了。
    “我来吧。”她手里拿着一瓶药水,对大夫道,“狼牙有毒,只是止血包扎,很快会发热生病的。”
    叶长庚站起身,推辞道:“承蒙殿下关心,怎么能劳动您亲自……”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大夫就识趣地溜出去。
    吐蕃公主对叶长庚笑笑,柔声道:“奴家一路有将军保护,才能安然无恙。我们那里不像汉人有这么多规矩,为您治伤,是奴家的本分。”
    她说着话,手指已经碰到叶长庚的胳膊。
    因为个子不高,她轻轻地踮着脚道:“请将军坐下。”
    叶长庚有些别扭地坐下去,吐蕃公主弯下腰,把药水倒在叶长庚伤口上。一股凉意在伤口边缘散开,叶长庚以为已经结束,正要说话,吐蕃公主的手指已经碰到他的肌肤。
    她细长柔嫩的手指轻轻聚拢,挤出伤口内的血水,连挤三次,又用药水冲洗三次。
    或许是弯腰太久不太舒服,她竟然缓缓跪下来,身子贴着叶长庚,似乎是无意,又用尽了风情。
    一位身份尊贵的公主,跪在他身边,洁白的面纱时不时拂动他的胳膊,细长的丹凤眼满含情谊,细致入微为他治伤。
    叶长庚脸颊通红扭过头去,一直到吐蕃公主轻轻说了声:“好了。”
    叶长庚转过头,竟然见她掀开面纱,正对着伤口上多余的金疮药吹了一下。
    药粉散开,叶长庚的眼神也失神地散开。
    他没敢注意公主长得怎么样,只觉得浑身滚烫。
    “请将军好好养伤,”吐蕃公主柔声道,“对了,将军还不知道奴家的名字吧。格桑梅朵,烦请将军记得。”
    她已经重新戴好面纱,除了那双迷人的眼睛,看不出什么表情。
    但她的声音,又羞怯,又自然,有一种迷人的矛盾感。
    “末将记住了。”
    叶长庚木木地回答,感觉自己像站在云彩上,稍不留神就可能跌落下去。
    虽然在朱雀大道拒绝了李策,但叶娇还是给哥哥写了一封信。
    内容很简短。
    不要从甘州经过,切记。
    把信交给最快的驿站,叶娇骑着马儿在街上溜达。慢慢地,走到了公主府外面。
    她想起吊唁那日,自己同李策眉来眼去的样子。
    那个时候,他的心情就似乎有些不对。但叶娇粗心,只觉得是场合原因。
    叶娇对着公主府的门,叹了口气。
    正要离开,里面忽然走出来一个身穿孝衣的门房。
    “是叶武侯长吗?”那门房恭身道,“我们小姐想请您一叙。”
    长公主的女儿舒文如今正在孝期,是不能出门的。
    要见人,只能请人到府上来。但这里不久前才办过丧事,不是关系特别亲密的,轻易也不会登门。
    叶娇怀疑自己在人家门口晃荡太久了,才惹得舒文以为她有事要办。
    把马绳丢给门房,叶娇在丫头的引路下,见到舒文。
    她倒不是为了叙话,是为了让叶娇帮忙送东西。
    给严从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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