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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我想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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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顶点小说】 dingdian666.com,更新快,无弹窗!     孤独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它是粗粝的石头,是冰冷的风雪,是寂寥的街道。
    是铁轨上的青砂,枕木里的绿苔,旅途中的虫鸣。
    ......
    ......
    人一多起来,雪明与正初的话也渐渐变少。
    陈叔叔到了饭店里,就开始张罗大伙轮番上阵点菜,一个都不许落下。过年时那份客套和热情要把所有尴尬都冲散。
    星辰与叶北两位大哥见了熟人,也开始聊起家里长短,说的大多是衡阴市里的见闻。
    等菜都上齐,雪明往创富大饭店的落地窗往外看,火车站人来人往好不热闹,饭店里其他桌的客人们大多是阖家团圆,老少相聚一堂,从壮年父亲手中的四十五度烈酒,到孩子捧起从小喝到大的椰树牌椰汁,这些人这些物都在讲述着新年的喜庆故事。
    正初阿叔与叶北在聊a股,在想法子搞更多的钱——虽然这两人身上都没什么现金,却已经开始琢磨暴富之后的事了。
    富贵叔叔和星辰大哥在谈除灵道具,从剑形符箓到紫府仙雷镭射限量版闪卡,听上去就像是儿童玩具进货商和玩家在交流购物心得。
    雪明不知道说什么,只得一个劲的干饭。
    等到其他几人回过神来,半个桌子的菜都让雪明这位干饭小能手吃光了。
    他的蜕变阶段来到化蛹之后,食量也变大许多,身体的新陈代谢速度加快,要很多很多能量来塑造精神元质,神经结构二次发育之后,才能支撑灵体的显化。
    只是饭桌上的其他人完全没想到这小子吃饭速度那么快,不过几分钟的功夫,其他四位哥哥叔叔便开始抢食,那是一点都不客气,叫人快活起来。
    不过十分钟,这顿饭就吃完了,一点都没有[慢慢来,会比较快]的意思。
    而后就是照着陈先生的安排,几人走到沿江风光带的ktv里,叫了两打啤酒,一桌子小食,开始唱起红磡演唱会的经典曲目。
    苏星辰的酒量很差,十三岁的肉躯受不了多少酒精,就立刻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北子哥的酒量看上去很差,但大多时候都是装的,按照伥鬼的体质,他几乎能喝十六斤蒸馏烈酒,皮肤才会稍稍发红,变回有血色的人样。
    只有陈先生是真醉了——
    ——这个金发碧眼的假洋鬼子操着一口江浙沪地区方言的普通话,像是在这些地方呆了很久,学来的中文多少有点笨拙,好不容易从红脖子形态转化成正经的京片儿,一喝酒就现了原形。
    陈富贵抓着话筒,先是唱《我的中国心》,而后是《东方之珠》,最后是三十多年前在红磡演唱会上的《国际歌》——他似乎是真的醉了,连自己的故乡美利坚德克萨斯州都忘的差不多了。
    雪明坐在正初叔叔身边,低声道歉。
    “对不住了,我应该今晚就得走。”
    “嗯,一路平安。”
    “我在星辰大哥那里,留了一瓶血,叔叔,你要是也留一瓶——就能做亲子鉴定了。”
    “好。”
    “你会留吗?好是什么意思?是会,还是不会?”
    有时候中文真的很难让人理解清楚话中之意。
    它的形态千变万化,一个字能包含好几种意思。
    雪明是个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
    正初叔叔说“不会”的意思他明白,说“会”的意思他也明白。
    可是说这个“好”,恐怕也在犹豫,也在彷徨,并不想在小伙子出发之前,留下什么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缘分。
    正初给雪明递酒,自顾自的独饮,并没有碰杯。
    他只是看滚烫的大电视里,播放着mtv的歌词。
    他去看同样滚烫的陈先生,在彩球灯光下握住金属麦克风时的疯魔与放荡。
    他看很多很多地方,看桌台,看睡着的苏星辰,看正在忙碌,正在接电话与老婆解释的叶北。
    他看向这些陌生人,看见许多良善和温暖。
    很少很少会看江雪明,就像是即将接受考试时,学生也不会主动去看老师的眼睛那样心虚。
    雪明倒是直率得像一把刀,他盯住正初阿叔的眼睛,目光炙热。
    “不想说就算了,喝酒。”
    正初一口把易拉罐里的啤酒都干完:“谢谢你啊。”
    雪明也跟着一起喝,紧接着打开下一罐,递过去。
    正初接过来,紧接着又说:“谢谢你啊。谢谢你。”
    雪明一边喝,一边说:“不客气。”
    正初又讲:“不会醉吧?”
    雪明跟答:“和喝水一样。”
    播完了《国际歌》,陈先生这麦霸似乎唱上瘾了,终于想起母语,开始难为自己,选难度颇高的席琳·迪翁与枪花涅槃。
    陈先生那鬼哭狼嚎的尖锐假声高音让爷俩听得牙疼,耳蜗软骨带着口鼻一起震颤,彷佛是驱魔现场。
    但是靠着百分之六的酒精,就能忽略这点声音。
    于是他们接着喝,接着说。
    “正初叔叔,你说你去贵阳?那边的鱼很好吃——我高中时一个同学在宿舍给我做过,可以试试。”
    他们开始聊生活,聊平澹无味,像是白开水一样的东西。
    “要得,我有闲钱就去吃。”
    “如果找不到,去云南玩一玩吧。我妹妹一直都想去云南,有机会我们一块去?”
    “行,我电话留给你。”
    “一个人在路上很辛苦吧?我也经常是一个人跑来跑去,后来有了同行者,就轻松很多,在车上睡觉会安稳些。”
    “的确辛苦,我主要是怕夜里休息的时候,碰到野兽,一般都是通宵开拖拉机,早上到了村镇城市里头睡觉,这样比较安全,避雨的地方也多。”
    “晚上赶路不怕遇见危险吗?”
    “哪里有什么危险呐,最多碰到鬼嘛,拖拉机的声音又大又勐,威风得很——什么东西都吓跑了,也不怕撞到人,隔着一百多米都能听见柴油机的声音。”
    “我也很喜欢柴油机,它的动力强劲,大货车也是用柴油发动机。”
    “你要是感兴趣,回头我和你交流一下,我修了四十多年的柴油发动机,进钢铁厂之前,我学的钳工。”
    “好,下次一定!”
    “嗯,下次一定。”
    就在这个时候——
    ——从ktv房门口闯进来一个风姿绰约花枝招展的美妇。
    雪明见过,是叶北大哥的爱人。
    只见嫂子大步流星闯进来,揪住叶北的耳朵一通叫骂。
    “你又他妈在和男人鬼混!你...”
    说到一半,叶家的媳妇儿与几个客人光速变脸。
    “新年好呀。”
    然后立刻变成凶神恶煞的模样,对叶北吼道。
    “挺有空嘛!你这不是挺有空吗?还说没时间陪我?多大的人了...”
    苏星辰醒来,与嫂子喊了一声:“给这小子留点面子吧。”
    “闭嘴!就你他妈和他眉来眼去最亲昵!”大嫂拽着嗷嗷乱叫的叶北大哥出门去。
    穷奇恶兽跟在后边捂着嘴,一边滴咕着,一边双眼放光。
    “哦!哦哦哦!耳朵变长了,好神奇。”
    不一会,就没了人影。
    苏星辰只是叹了口气,就接着睡觉。
    陈麦霸全程在对付歌曲中的几个高音难点,压根就没打算理会兄弟遭难这档子事儿,似乎投入了很多的感情,想到了很多的故事,念起很多年前的旧人,没有一丝丝技巧。
    正初阿叔与雪明干掉了二十四罐百威,两人的脸只是微微发红,没有一点点醉意。
    雪明讲:“我等会就走。”
    正初问:“不用和你大哥告别吗?正式一些的告别?”
    “不必,我和他隔三差五就会打视频电话报平安,互报平安。”
    “那你要小心了,说不定你大嫂有一天,也会来揪你的耳朵。”
    “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到笑声渐渐停止。
    正初叔叔感叹着。
    “我还没问过你的名字。他们叫你雪明,江雪明是吗?”
    “没错。”
    “是很美好的名字,像是妈妈起的,希望孩子能一直雪白透亮,干净明朗。”
    “是养父母请算命先生起的名,我已经忘记原来的名字了。”
    “是吗?那你喜欢吗?”
    “谈不上喜欢,有人喊它,我就应,没有其他的含义了,就这么简单。”
    “你的妹妹叫什么呢?”
    “白露。”
    “是丰收的节气呀。也很好。”
    “叔叔,你爹娘在给你起名的时候,有什么说法吗?”
    “没有,我们往上老一辈人,给兄弟姐妹起名字,都要进祠堂祖庙,写在族谱里论资排辈,我是正字辈的,父亲就送我一个[初]字。两个哥哥是正国、正伟。妹妹们是正芳、正华、正梅——在那个年代,这些都是很常见的名字。正初就比较少见了。”
    “把它拆开,有衣服,又有刀。像是随时准备出发,随时准备搏斗,一直在整理行李装备,听上去劳碌不断奔波不停。”
    “还有这种好事?哈哈哈哈哈,谢谢你啊。你好有文化哎!”
    “别说这句,我到叶北大哥家里之前,还听见两个陌生妹妹这么形容我——那场景尴尬得很。”
    “你女朋友晓得吗?”
    “我哪里敢和她说这个事情啊?”
    “她会揍你吧?”
    “她收不住手的,恐怕会伤人。”
    “你们准备多久结婚呐?”
    “不知道,真不知道。”
    “早点吧,别让我等太久哦。”
    说到这里,雪明诧异的望着正初叔叔。
    而正初突然反应过来,终于觉得失礼。
    “不好意思,我想我崽也与你是一个年纪,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就开始教训你,开始催促你——我不该这么说。”
    “没关系。”
    “我只是想讲,要是等太久了,像你之前说过的,要二十四岁以后才想成家的事情,我也有六十多岁,就怕身体变老,走不动,跑不了那么远,喝不到你的喜酒——我就开始心慌。”
    “叔叔,你很健康,把烟戒了,至少活一百年,九十岁的时候还能上山打老虎。”
    “哈哈哈哈哈!承你吉言哦。”
    过了半响,雪明突然问——
    “——你会接着找下去吗?”
    “找什么?”
    “没什么了。”
    此时此刻,也不知道是醉酒,还是真的不怎么关心寻亲之事。
    正初叔叔的回答,让雪明感到心安。
    过了半分钟,正初叔叔才从脸蛋通红的状态中醒觉,想明白雪明问的到底是什么。
    “哦!你说的是找儿子,对不?”
    “是的。”
    “再看吧,再看。”
    这简简单单的[再看],中文语境却很难解释其中的含义。
    雪明很讨厌这些中性词,它像是润滑剂,将人们变得圆滑狡诈,市侩精明。
    它们不是明确的答桉,更像是一种拖延,一种敷衍。
    “我不懂。”
    “看情况嘛。要是你真的算我的崽,我都还没想好怎么办咧。我还没准备好哭唧唧,也没准备好笑嘻嘻——再看吧,我想你在铁路上跑,也是一样的,到陌生的地方去,总是走一步,看一步,看清楚看明白了,才会继续往前。”
    “原来是这样?”
    “嗯呐,就是这样,人这个字,也是这么写的呀,先迈出去一条腿,右边的腿不能立刻抬起来,站稳了才能往前走。”
    这倒是除了叶北大哥的解释之外,[人]的另一种解释。
    雪明还是很在意,很执着。
    “如果一直都找不到呢?”
    “哎呀,小宝贝啊——我一开始就讲了,这是我的爱好,很少很少人能把爱好当做一辈子的事业,其实我已经很满足了。要我真的停下来,反而心里空空的,这一路上有那么多的朋友,每年我都能去他们家里坐一坐,谈谈最近发生的事,谈谈路上遇见的人。其实我从来都没对寻亲这件事抱着什么期望,毕竟全中国有那么那么多人,别说十八年,哪怕我花上三十八年四十八年的时间,都未必能把人认完。”
    “确实。”
    “所以我从来都不觉得这条路难走,兴趣爱好也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练琴,玩游戏,或者是耍滑板,唱歌也好,跳舞也好,这些爱好只剩下痛苦了,恐怕是坚持不下去的。”
    “真好。”
    “是吧?我就说它很好,我喜欢这种感觉,从不在意结果。去帮别家和我一样的受害者找娃娃,去给人贩子找麻烦,也是我的兴趣爱好。”
    “真的很好。”
    雪明站起身,准备离开,手机已经订好票,要回汕尾接小七,然后一起回hk。
    “我得走了,正初叔叔。”
    正初把桌上的最后一罐酒递过去。
    “不要留遗憾,喝完了再走。”
    雪明接过来,一饮而尽。
    “好!”
    没有告别,没有说再见。
    雪明去厕所洗了把脸,抬起头看清镜子里的自己,只觉得一身轻松。
    正初叔叔等到这年轻人离开之后,立刻推了推假寐的苏星辰。
    “小伙子,别装睡了,起来讲一讲吧。”
    苏星辰马上挺尸起立。
    “叔叔,我听着呢。”
    正初挠着头,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今天麻烦你们了,特别是叶北先生,我给他带了好多麻烦,帮我和他,还有他媳妇儿道个歉。”
    苏星辰撇撇嘴:“小事儿,别往心里去,说回来雪明这个人,你觉得他是你亲儿子吗?”
    正初摇摇头:“不知道,电视剧里都说,血缘关系啊,有种心灵感应,像是崽女在外有了危险,或者是父母病重,互相心里头啊,都会不舒服,我没有这种感觉。可能电视里讲的是假的——世界上没有这种心灵感应。”
    苏星辰眉开眼笑的调侃道:“你有这种心灵感应,应该去看医生,而不是琢磨儿女如何如何。”
    正初立刻跟着哈哈大笑。
    “是的,你讲的对。”
    苏星辰紧接着改换话题。
    “那要不要,做个亲子鉴定?”
    正初伸出手,让星辰采血。
    “当然要了——不然我奔波这么多年,是为了啥子哦。”
    短暂的疼痛之后,是满心期待着,盼望着。
    与此同时,就要踏上新的旅途,去下一个地方,见下一个人。
    苏星辰采完血,立刻说:“我去安排,估计一周内...”
    “别那么快...”正初马上说:“不要那么快,你可以先与他身边的人讲,你们讨论讨论,要不要告诉我们——我请求你,让我多走一些路,多认识一些人,那么大个中国,我还差二十多个城市,就要走完了。应该还要三年多吧,我估计是这个时间,那个时候雪明也应该要结婚咧,不论他是不是我的崽,我都会来喝酒的。”
    正初阿叔跑到门旁边,往外看,确定雪明走远了,进了电梯,才回来和陈先生一起唱歌,一起玩闹,要把长辈的所有架子都放下,把所有压力都释放。
    唱冰雨时,他似乎在想前妻的种种。
    唱笨小孩时,他总是会吼出铿锵狠厉的怒音。
    唱李宗盛的老渣男情歌,他也会流泪,也会破音。
    短短的几个小时,很难讲完这十来年的事。
    苏星辰若有所思的看着正初阿叔。
    他不理解这种神秘莫测的仪式背后有什么深意。
    或许这个古老的故事,只有风儿记得了。
    ......
    ......
    江雪明站在月台前,明亮的双眼看着同样明亮的站台大灯。
    他一直都很喜欢这种感觉,在天黑时出发,独身一人品味安静和孤独。
    寒冷的初春时节,凌晨时分的列车上人最少,也最清静。
    他轻轻哼着老歌,是高中时同学经常唱,却很少懂的歌词。
    与他的授业恩师大卫·维克托的自称一样,歌名叫《亡命之徒》,是纵贯线的作品。
    “随它去吧,我们都只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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