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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③·买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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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顶点小说】 dingdian666.com,更新快,无弹窗!     家人们,家人们!”
    “出了菩萨谷,再走六里就到泰野郡。”
    “还是看看师父身上的银钱够不够吧?”
    过了几日,雪明等人休整完毕,两个学生挑担上路。
    到了菩萨谷关口,武修文看见天清地朗好风光,四下无人就大声吆喝起来——走完黑风岭,还有万重山,他没了干爹依靠,心明眼亮再也不怕,不迷茫了。
    “师父!交买命钱咯!”
    从野地里钻出来十来位彪形大汉,皆是凶神恶煞满脸横肉,武修文机灵得很,早就知道东南地界的府兵德性——这些人披上官服是兵,脱下官服就是匪。
    到了泰野周边,自然会有人来拦路,向落单的旅客要买命钱。
    正午时分,太阳正是最毒辣的时候,这十来号人骑着高头大马,腰上还别着官府的金印大刀——不需要去细看,刀鞘上的鎏金铁印写有“顺天承德郡守诰命”八个大字,正是泰野郡的府院官兵。
    出来干脏活还要拿着官府的武器,这也是一种保险——要是兄弟几个不长眼,踢到铁板上,也能取出刀子,献出兵牌自证身份,免得丢了小命。
    当头的胖老汉站出来,拦在大路中间,对江雪明吆喝道。
    “哪里来的野和尚?跑到泰野来讨饭吃?”
    一旁跟在胖老汉身边的年轻人立刻说道:“这袈裟好看得紧,许是灵光寺的护法僧人。”
    “灵光寺?”胖老汉眉头一皱,又大声喝道:“两个挑担汉子贼眉鼠眼,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定是串通一气,劫了护法僧的行李盘缠!兄弟们!我们替天行道,杀了这僧客秃驴,打他袈裟送给太守!岂不是大功一件?”
    年轻人还想劝,可惜老汉钻进钱眼,一看这袈裟就走不动道了。
    除了几声鸟叫,菩萨谷再没有人声传出来,确定就是这孤零零三人,胖老汉骑着马,也不想问话走流程,拔出大刀往谷口冲刺。
    武修文骂道:“师父!您老糊涂了!?掏钱的动作要利索!要快呀!官爷都动刀子了!”
    老汉喝道:“黄口小儿!看刀!”
    江雪明当时还没回过神来,他单知道仙台府的规矩多,路难走,没想到跑到珠州往泰野这条路上,没有保镖开道是寸步难行。
    这会儿他脑子里还在想,那赵剑英和关香香是如何过这一关的?这对亡命鸳鸯也没有买命钱,连通关文牒都没带就匆匆逃难。没等他想明白——刀子就来了。
    老汉借了马力,看铁蹄飞踏冲下坡道,有奔腾骏马开路,阳光照在刀锋之上,就有一股好似流水的清冽寒光。
    江雪明内心惊诧,终于从这几日的悠闲状态中醒觉,再也不能藏拙,连忙推开武修文,一脚蹬在剑雄的腰眼,把两個学生挤靠踢踏,快速送去别处。
    他算准距离,看清势大力沉的冲杀而来的大刀,顿时杀气扑面难以抵挡。
    跟在老汉身后的十来骑官兵正准备拍手叫好,讨个吆喝人情。
    下一秒,他们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那和尚躲避及时,踩着山岩翻到半空,老汉一刀落空,又牵扯缰绳追赶过去,到了谷口石滩里跑不快,调转马头就见到黑袍僧人迅速赶来。
    这一呼一吸闪赚腾挪之后,灵马也听话护主,看不到尾巴后边的人,它马上踢腿伤人——可是这一腿下去,就听见“咔嚓”怪响。
    官兵们看不见灵体,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剑雄叫师父一脚踢倒在路边,倒是看见那铁盔神将轻轻挥拳振臂,就废了这烈马的一条后腿。
    再好的马儿也胆小,受了骨折伤害以后,它心惊胆战往大路旁侧野地走,刚走两步就翻倒,连着背上的老汉一起摔下。
    老汉摔得头破血流,从马儿身上爬走,刀也丢了,惊慌失措道:“这妖僧会使妖法!兄弟们!助我!来助我!”
    不等兄弟来救,张贵人捡起大刀快步赶将上来——
    “——莫伤我总旗!”骑兵里传出一声厉喝。
    十来号兄弟都拉住马儿止步不前,只有刚才那位年轻人策马跟上,迅速冲到老汉跟前相救,到了黑袍僧面前,这年轻人身手敏捷,拔刀下马的动作凌厉流畅。没等江雪明提刀劈砍,他早人一步挡在中间。
    雪明定睛一看,这汉子不过二十五六岁,有一对鹰目,五官长得凶恶,两肩宽厚有力,肚腹隆起好一个将军肚,身手却异常敏捷。
    呼吸之间能看见滚烫的白雾,并没有维塔烙印和授血迹象。
    江雪明换手往左路走,这年轻人就持握大刀守了中线,并不熟悉左利手的战斗刀法——许是军营没有教,他就以身做盾,往左边靠。
    江雪明再往右,不过四五尺的距离了。
    年轻人立刻紧张,面目狰狞起来。到了熟悉的作战环境,他把任何心思都写在脸上。
    江雪明不再靠近了,僵持之下,他开口问话。
    “你总旗要杀我,他连我名字都没有问,就立刻动手。怎么?我杀不得他?”
    年轻人应道:“和尚!你袈裟值钱!总旗找你要买命钱,你不想给,他就自己去取——有何不可?”
    没等雪明答话,一旁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修文立刻开始拱火。
    “胡说八道!这满脑肥肠没有教养的匪兵!给过我们开口讲话的机会么?要掏钱也得有个动作吧?!”
    武修文咋咋呼呼的,从泥地里翻身出来,把行李捯饬好了,就要把这一肚子火都撒回去。
    “我看呀!就是你这总旗叫猪油蒙了心,他府上瓦顶漏了水,天灵盖长了疮,婆娘偷了人,儿子卵蛋都长金毛了!出城就要杀人?你还要护着他?他是你爹么?!”
    老汉气力不济,从马背摔下来这一下,把他给疼晕了,听见武修文的骂声,又憋红了脸,心里想了半天,只能嘶声喊一句。
    “六子!先宰了这个歪嘴铁公鸡!莫来管我!我和这妖僧斗!”
    年轻人听到总旗的气话,没有让路的意思,也没有去找武修文的麻烦——
    ——他的名字叫六子,父母亲已经死了,总旗带他进军营,给太守做府兵,他把总旗当父亲看,自然要保住老父亲的性命。
    “怎么?你看不起我?”老汉见六子不听话,脸上有火在烧,又瞥见营房兄弟在远处窃窃私语,不打算来救,于是更生气了,指着武修文吼道:“我要伱来帮?!去!去剁他脑壳!我唆他脑浆子下酒!他妈的!”
    只这几句叫骂,修文就拉满了仇恨。
    江雪明对这老汉没兴趣,反倒是对六子很感兴趣——
    ——因为这个年轻人厉害呀。
    短短几步的距离,以他的臂展体格和武器,不动用灵能的条件下,想要突破六子的防守,从左路进去夺老汉性命,肯定没办法全身而退。
    就六子这一百九十多公分的臂展和守备架势,从元质结构来看——这小子的专注度和集中力都非常棒,比赵家兄弟要强那么一点。
    如果说赵剑英杀熊还要依靠一点运气,依靠一点保护亲人的勇武。
    若是六子遇上这种身形巨大的野兽,这种人才手里拿点家伙,再动动脑子,估计身上都不用受什么伤——他大拇指有肿瘤一样的厚茧,是常年骑马射箭之人。
    江雪明改了架势,举刀齐眉,是标准的砍头斩杀起手。
    “你不让开?”
    这个瞬间,六子倍感压力,明晃晃的镔铁大刀已经起了一层寒霜——
    ——这扑面而来的杀气让他心神失守,依然咬牙坚持。
    “我知道总旗不讲道理,可是帮亲不帮理,忠孝两难全。和尚,你有这个本领拿我命走,就尽管来试,若是你输了,就要愿赌服输,如果你赢,我也还了养育恩,结了亲缘债。从此一笔勾销。”
    这话一说出来,六子心里就已经认输。
    战斗意志在瞬间就崩溃了,他感觉与自己对峙的并不是什么武夫,不是什么修罗场走出来的战士,而是一片尸山血海里从容不迫慢慢趟过来的妖魔。
    刚才还有进退维谷拉扯距离的勇气,此时此刻,他竟然想到了自己的死相。
    或许是被一刀砍在脖颈,刀能进到心肺,连着五六根骨头一起砍断。
    或许是颅脑裂成两瓣来,斗不过两三回合就要落败身死。
    或许是让这和尚的身法耍弄,他要保总旗,一定不能迈大步。单这一点就斗不过争不赢,没有速度优势,什么都是虚的。
    知道这些以后,六子依然没有退缩。
    “那我试试咯?”江雪明改了双手共持大刀,保住重心,整个人却挺立起来,再也没有低头佝身调整形体的意思。
    那感觉诡异极了,六子看不明白,没有见识过这样的进攻态势。
    泰野郡是朝廷边军屯兵大城,从关卡出去就是中原大地,也有不少流寇任侠来避难要饭,找郡守讨个生计,做门客当把总,仗着一身武艺来训练边军官将。
    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最容易见到古怪功夫奇异把式,可是六子学了那么多年武,见了那么多个人,前后跟了十几个教头,也没有见过如此怪异的武术。
    单讲持械姿态,再怎样千奇百怪,也必须用到下半身的力量,从大地之中借来浑身筋脉的力气,无论是四平八马跨开步,还是一步弓坠肘沉肩的姿态,都是为了让一股股肌肉焕发缠丝劲力,把两腿的力气传达到上半身去。
    这妖僧站得如此直,好似完全松散的弓弦,真的要打起来,他有这个力气么?
    六子依然在思考——
    ——把第一回合让出去了?就这么拱手让人失了先机么?
    这并不是雪明大意轻敌,而是潘克拉辛宫里孔雀王安德雷安富的持剑姿态。
    脊椎完全立起时,人体会丧失一部分下身的力量,并且重心抬高,起初雪明也看不懂这种架势的奥秘,直到交手之后,芬芳幻梦被砍得心态失衡破了防——雪明才稍稍理解在搏命时站直身体有多么大胆,多么勇猛。
    孔雀王是不会死的,它当然不用关心战败之后的事。
    离它最近的老大哥就是贝奥武夫,这两个用剑高手常年交流切磋,对潘克拉辛战法的研究也已经到达出神入化的境界。
    上一回与珠珠做决战时,雪明也是这个姿态,完全站直抬高下巴,珠珠错以为这是挑衅——因为雪明的步距小了,不打算大步逃跑,就觉得这是蚂蚁在挑战人类。
    其中细节先放一边,既然六子看不懂,就等妖僧出招。
    太阳越过头顶的那一刻,阳光就透过雪明的刀刃照进六子眼睛。
    他的脸偏了一侧,要避开这强光。
    下一秒,他就滚落在地,手里的兵器也不见了。
    疼痛感来的迟了那么一些,他受了冲击,像是被一个大铜锣打在心口,脑瓜子也嗡嗡作响。
    回过神时,他已经痛苦到开不了口,瘫在总旗的身上,屁股压住养父的脑袋,不能动弹了。
    他想要爬起,听见总旗呜咽呼痛的叫唤,可是怎么也爬不起来。
    摇摇晃晃的站直,感觉心口传来一阵剧痛,那是骨头裂开淤血沉积的钝感,是难以言喻的苦难。
    再看这身匪兵行头,布衣打出来一条横纹,胸前裸露的皮肤已经开出花翻出肉,这才想明白——自己受了刀背的砍杀。
    再看这妖僧,早早捡起武器,蹲在总旗身侧,歪着脑袋打量六子。
    “你死过一遍了。”
    六子惊诧难言,两眼之中尽是血丝,这妖僧多了三个重影,好一会才聚成一人。
    再往泰野方向张望,同行的营房兄弟们纷纷取出鞭子,往城里策马狂奔——显然是受到了惊吓。
    这就是孔雀王的潘克拉辛,这种高位姿态极具迷惑性,看似没有多少移动能力,但是它的爆发力非常强。
    如果硬要说个科学道理,那么在之前的课业修行里,雪明一直都认为,核心力量是最重要的东西,只要胸腹横膈肌的气柱还在,无论是什么姿态,受伤也好濒死也罢,这举重运动员所使用的加力办法就能继续维持战斗意志。
    有时候正是一口气泄出去了,正在搏命的战士就丧失了勇气。
    孔雀王不光教会了雪明如何隐藏气息,把灵压无害化,这位顶级剑客杂毛鸟人对心肺系统的研究远不止于此。
    当雪明直起身来,传统武术中的丹田气海,力士举重运动里的加力气柱也变得通畅。完全打开胸腔的动作好似雁雀展翅,也是开肩挺背的标准举重动作。
    这种不可思议的移动力,则是来源于身体重心的变化,当人体往前倾倒时,总会想办法把重心维持在肚腹,防止脑袋下跌——再如何夸张的奔跑动作,也要持续保持身体左右腿和中线的重心。
    可是对于孔雀王来说,它的移动方式更像“趔趄踉跄的狂奔”,这位用剑高手从来都是让武器带着它走,而不是定步递剑力从地起一气呵成那样规规矩矩。
    如果不好理解的话,你可以看做一个即将摔倒的人,努力维持往前奔跑的动作,却无法停下的态势——直到这倒霉蛋跑出去五十来米了,才勉勉强强找回重心,或者干脆完全摔倒。
    在这个过程中,雪明不可思议的发现——孔雀王的战斗办法更加省力,更高效,更致命。
    如果说摔跤柔术是地板技的顶尖存在,因为战斗双方都需要克服体重。
    那么孔雀王的潘克拉辛,就是在站立状态下利用体重来作战,将全部的体重一起化为潘克拉辛(全部的力量)的一部分。
    珠珠死后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张贵人可以从高位姿态一下子进入奔袭刺杀的状态,她的义子也死于这种诡异的身法。
    如今轮到六子来接受这考验,常人的反射神经根本就追不上这种违反常识的格斗技巧——试想一下,如果有个决斗对象突然以摔倒的姿态向着你贴地俯冲,几乎是无法预料,无法阻挡的。
    若是距离足够,或许还能看出一些蹊跷。
    他既没有垫步,也没有迈开腿去跳跃劈杀,而是冷不丁一下子要跌向地面,再使唤浑身肌肉与体重一起做绝强的爆发,比起舍身飞跃还要迅速,不必去克服起跳的自然重力,也没有留半点守势。
    老汉儿也看不懂这武学,知道自己踩到铁钉,连忙从衣兜里取出兵牌,报上营房所属。
    “仙长!仙长别杀我!我是”
    没等老汉说完,江雪明一脚踩在六子肩头,把这碍事的大孝子踢开。
    紧接着手起刀落——
    ——噗嗤!
    兵牌跟着老汉的脑袋飞起,这总旗当场毙命,去功德林报到了。
    六子吓的脸色惨白,他见过血,可是没见过养父的血,没有见过亲朋好友的血,往来只有罪犯伏法受诛,有来往旅客低头受苦,有无辜无助之人流血流泪——哪里轮得到总旗受死?
    他心里孝顺,谁对他好,他就帮谁护谁。终于看见养父也死了。突然就清醒——原来兵牌不是护命符,在这种时刻救不了命。
    六子还想继续作战,脑子一热,就要报杀父仇。
    “你死过一遍了。”江雪明脸上沾了血,玄色袈裟却没有,只见蟠龙由金变红,变得喜庆起来,“还要再来一遍?这回我不用刀背砍你了喔。”
    六子不敢讲话,也不敢逃,手里没了武器,更不敢上前搏杀。
    江雪明提着两把刀,随手指着这无头尸体,横眉冷眼道。
    “他要多问一句,要讨钱,我就当他是个要饭的——不过是一张路引,五个银元的事情。再多一些也不麻烦。”
    “可是你这缺德老爹,不由分说就要我命——这么一想,是不是他已经杀过不少人,劫过不少道了。”
    “你披匪徒的皮来打砸抢烧害人性命,求个富贵嘛。”
    雪明耸肩,把大刀丢到一边,要剑雄捡起收好。
    “可以理解,都可以理解。”
    “可是死到临头,还想把皮脱下来,换一身官服来吓唬我。”
    “这就不对啦”
    “人一定要懂礼貌,既然做好准备,撕了脸皮不做人,就得讲究一个有始有终。”
    “他要做土匪,我就让他做一辈子土匪——六子,你是土匪的儿子吗?”
    六子红了眼,自然不想当土匪的儿子,可是父命如山,他怎能一时半会就开窍呢?都是混沌人世的游鱼,只能随波逐流——现代文明演化多少年,老爹要是摊上黄赌毒三害,不到关乎生死的大劫大难,又有几个孩子有勇气去翻脸?去反目成仇?
    “和尚.你杀我义父.此仇不共戴天!”六子咬牙切齿,却不敢动手,气血虚浮脸色发白,受了刀背一击,他脊骨歪斜血管梗塞,一下子身体倾倒,就这么气晕过去了。
    江雪明招呼武修文来帮忙。
    “我去找点木料,做个担架,把他抬走。”
    武修文:“啊?留他一命做甚么?”
    “他是府兵,我能杀他?”江雪明讶异道:“你有这个胆子杀府兵?要和太守做对?你欺府兵就是不给父母官面子,杀府兵就是要造反了。”
    武修文哪里听不出师父阴阳怪气的意思:“是是是是,他养父是土匪,他不是。”
    剑雄抱着两把刀,急切问道:“师父!我没有手了!行李都在肩上,这兵器带不了,进城也要扣下,怎么办?”
    “跟我去一趟野林子,我搭台炼器,造个新鲜玩意给你们耍。”江雪明起了搓枪的意思。
    “好!”剑雄先应,又追问:“师父,您刚才使的刀法,骑士战技没有教,哪里能学?”
    江雪明拍了拍剑雄的木头脑壳。
    “我人就在这里!笨!”
    再说这泰野郡里,从香乡铺子街走出来两个灰头土脸的苦命人。
    正是早人一步赶到大城市的剑英和香香。
    “起初就听见这铺名吉利,与我花名一样。”香香扶着剑英往巷口赶,神色焦急忧心忡忡的:“怎么会出这种祸事呢?”
    再看剑英,不过分别半月,他原本是一个精壮有肉的农家大汉,如今两颊下陷形销骨立,快变成皮包骨头的行尸了。
    倒不是香香姑娘吸了剑英的元气,其中另有说法。
    早在十天之前,剑英这个狗脑子不认得官道,带着香香绕开菩萨谷,走山林夜路转了一大圈,从城北进门来,就遇见一个阴阳乾坤庙派善心发粮油钱财。
    他们原本就打算好,进城以后结亲,就此安家落户。
    没有路引,按照大夏法律,两人要照流民黑户的处理办法,先发配到官吏家里做奴工半年,再求官吏家人写诉状,告知当地父母官劳动改造的具体情况,有些心地善良的大户人家说过去也就过去了。
    要是遇见扒皮抽骨的老资本家,指不定在诉状上写些缺德话,这黑户的身份一年半载根本就甩不脱。
    赵剑英和香香也躲不过这关,审查通关文牒时,不想去碰运气,就来到阴阳乾坤庙找“善心钱”——
    ——剑英跟着庙宇的小道童进门去,香香也不知道丈夫念了什么咒,出来时捧着三百多个银元,都用红线和文书扎紧了。
    她认不得字,只知道有钱了,不用再做奴隶,自然是欢天喜地的。
    可是这钱跟着剑英回到香乡铺子,到了两人的租屋里,办完了家具,要准备亲事,剑英就一病不起。
    怪事不止这些,在剑英病倒的这七八天里,又有阴阳乾坤庙的善信来看望,送亲事需要的牛羊鸡鸭,送凤披霞冠和三金彩礼,似乎剑英在庙里什么都交代清楚了,人家安排得明明白白,还招呼香乡铺子的红娘,找到街坊邻居家两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认亲,帮忙主持这个婚事。
    今天有太阳,剑英好不容易多了些力气。香香马上就要带他出去看病。
    走到街口,剑英就吐出一口黑血来。
    香香吓得惊叫,连忙问道:“夫君,你.”
    “我在庙里.在庙里.”赵剑英苦笑道:“拿买命钱.你带我去看大夫.没有没有用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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