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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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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顶点小说】 dingdian666.com,更新快,无弹窗!     回到南方后,发现已是夏天。
    就在我位于四楼住所的窗外,立了一棵修长的大树。稀疏的枝杈恰到好处地布满窗的右侧,上面生长了茸茸的绿叶,叶子边缘长有锯齿,叶脉清晰了然。风吹过,它们就颤巍巍地起舞。我躺在床上,双手枕住头,透过窗子,望着只由13的绿叶和23的蓝天构成纯洁的天地,倏然想起儿时手绘有关童话的水粉画。
    那时候我只画海景,且逐一得了老师表扬,有时至多加上一只唐老鸭。当别的孩子追问我奥妙时,我如实相告:因为大体只需要调出蓝色,操作简单,事后清洗也方便。孩子们不以为意,认为我故意隐瞒真相。事后我想,或许是老师唯独喜欢海景也未可知。
    我只穿了背心和短裤,任风流过我裸露的皮肤,好似恋人的爱抚。我喜欢20摄氏度的夏日清晨,我喜欢那棵大树,尽管我从未想过去追究它是什么品种。现在,它的一切之于我都非常完美,除了枝头栖息的那对寻觅鸟。
    寻觅鸟是我取的名字。半年前的某一天,它们悄悄地在树上筑了巢。次日晨5时,它们发出清脆婉转又略显凌厉的鸣叫。其中一只(我猜是公鸟)一次发出五声音符,每个音符之间尽有转折,抑扬顿挫。当时我睡得正酣,叫声好像一颗倔强的螺丝钉一点一点钻透我的耳膜,搅动我的意识。
    我用枕头捂住耳朵,但没用。大脑极为顺利地将那叫声翻译为:“肯定不在这!”
    每次五声啼鸣过后,另一只鸟(理所当然是爱妻)便紧接着附和两声:“在这!”
    我翻个身,将心里的翻译告诉妻。妻说果然如此。
    “就叫它寻觅鸟吧!”我无奈地起床。
    从此以后,寻觅鸟在窗外安住,并产下宝宝。每天早晨五点正,它们开始啼鸣,十分将我们叫醒,只在雨天例外。为了保证必要的睡眠,我不得不放弃半夜赶稿的习惯,早寝早起,只在阴雨天得个颟顸懒睡。妻对此很满意。
    “你应该感谢寻觅鸟。”
    “唔,能再晚一个钟头叫,我就感谢它们!”
    对于无益健康的一切行为,妻都无以为趣。除却熬夜,还有喝酒、抽烟、过劳、冲凉、脏乱,以及现在我想不起来甚至想不到的种种细节。并不是厌恶或抵制,而是无以为趣,甚至在热恋期间,出格的浪漫对其并不具意料中的引诱力——或者在她看来浪漫只存于艺术和影视中亦未可知。
    自古以来,中国人大多真正专注的,是如何将生活打理得更加美好精致,妻更甚。这与画家只关心画、政治家关心政治是一个道理,妻是位生活家。
    我将笙承君独自远行的计划,以及美琳离去的事告诉了妻。
    “可怜的人。”妻说。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迷失于繁忙的编辑事务中。我需要在脑海中构筑最美好的主题策划,力图最大限度地引发读者关注与思考,再花上一周或更久时间采访。有关人文地理的题材,则要晨昏蹲守山巅、湖畔、古宅等地作拍摄。我坚持用自己的照片,认为在策划之初便已想到要拍的角度。此后剩余的几天尽剩下枯坐书斋写字,再抬头时,一个月尽已逝去。
    “喂!您好!”
    “是易生?”
    “正是在下。”
    “在下是笙承君名下酒店的总经理,重吾。”
    “啊……您好……有什么可帮到您?”
    “笙承君出了远门,向我告知了你的号码,我打电话过来,是希望得到你的银行账号。”
    “哦,做什么?”
    “他嘱咐我每月向您的账号里汇一笔款项。原因的话,他不曾透露。”
    我沉默了十来秒钟,然后掏出一张建行卡,报了号码。对方重复了一遍。
    “你的名字?”
    “没错。”
    “谢谢,打扰了……”
    “稍等!”
    “嗯?”
    “笙承君临走没说些什么?那种平时不太会说的那种话?”
    那一头也沉默了十多秒。
    “非要找的话,他说过自己丢了些东西。”
    “什么?”
    “说不清……只晓得怕是很重要。”
    “哦?会有什么后果?”
    “照他的原话,好像山脉被洪水永久地淹了半截,从此以后一切植被、动物、地质都变得截然不同。”
    我很想知道那一头的风景是变得更好、亦或更糟了。可听筒很快传来茫音,我的脑海里呈现出笙承君倏地又钻进某个人迹罕至的山巅的画面。
    我不明白笙承君为何要独自远行,猜想起来,多少应和美琳有关。倘是为了弄清些什么,却分明说不出究竟,加之就我所知事已过去多年,大可不必心血来潮不辞而别。况且远行前他该如何处理名下酒店事务?怎么考虑都不像是撒手一扔、说走就走的情况。
    然而我没有追问的打算。一则我不是那种对别人的私事挂记于心的角色,大多数与己无关的事宜,即便再想不通,也最多被我搁进脑里一个叫做“尚无定论”的抽屉了事。二则按笙承君的脾气,若他不想回答或不愿回答,那些问题是可以当耳旁风的。问我银行账号的事亦同,即便那个经理真的汇过款来,届时一并交还就是。
    事实上,电话撂下不久,手机便收到了进账一万元的提醒消息。
    五月,我迷上了跑步。
    起因是一本详细介绍跑步者的杂志。在里面,记者们先是事无巨细地展现人类之所以奔跑的由来、优势、发展和现状,尽可能多地采访了热爱奔跑的人,有都市上班一族,有自由职业者,有专业运动员,甚至是原始部落成员。由于是旅行杂志,策划者别有用心地挑选绝美鲜艳的风光大片。当下,一种“为什么不试试”的念头便在我心里被撩拨开来。
    临到周末,我刻意起早,穿上运动背心与短裤,蹬上跑鞋,喝上300毫升冷热冲兑的开水,以尽量不惊动妻的动静出得门去。
    5点一刻,马路上空无一人,天尚未亮透,远处虚弱的白光恰能将路照清。我将耳机插头塞进手机,将手机绑在左臂,调出音乐,迈开步子朝河边跑去。大门乐队的《ridersonthestor悄然而起。音乐里暴风雨来临前的闷雷、穿着皮夹克茫无目的的骑士、眼神坚定笑容诡异的杀手……所有的一切都在预示着危险与混乱的初始。危险与混乱意味着冲突与躁动,亦即意味着生命与斗争。jirrison那沙哑的嗓门与悲凉的音调充斥耳畔,与眼下的静谧和混沌出奇地融洽。
    大约6分钟后,我的左脚踏上了松软的塑胶跑道,正式的奔跑开始了。河里的水来自运河,算不得清澈,也绝未被污染。跑道总长1000米,以不规则的形状分布在河边公园内。从高空俯瞰,我猜它像极了女人的头绳。
    第一圈结束时,熟悉的压抑感已经逼至胸前,全身的肌肉变得沉重起来,那是身体缺氧的表现。我用鼻吸气,用嘴呼出,一次呼吸内跑出四步。以如此节奏跑完二圈,已汗如雨下。身体是有惰性的,是脱离于意识之外的存在,大脑不能任性地强迫身体按着意愿行事,必须给出一定的弹性时间让其适应,同时也需鼓励其坚持下去——喂!不要懒惰,继续开动,知道你可以的。
    跑第三圈时,一位上身穿绿色棉质卡帕短袖、下身着黑色锦纶束身长裤的女子快速从我身边越过,挟过一阵绿茶味香水夹杂草莓香波(洗衣液或护肤乳亦未可知)的味道。她将轻染了黄色的头发盘在脑后,用一块和上衣同颜色的头巾拢起。她也将手机绑在左臂,可并未插耳机,跑步app用清爽的女声清晰报出她的公里数、消耗卡路里。从后边看,她的身材极好,修长的腿型非常漂亮,属于那种生过孩子但十分注意保养的类型,跑起来的姿势也很优美。
    微风掠过嫩绿的银杏树,初夏的枝头尚无聒噪的蝉鸣,夜虫肆无忌惮地在草坪上唱个不停。jirrison的吼叫恰到好处地隐退而去,接替的是radbone的《eandgetyourlove》,跑步的时候适合听摇滚乐,节奏感越强越好,那样能有效地帮助身体调动步子前进。
    身体在第三圈结束时已经越过临界点,在那之前,身体是浮躁的、不自觉的,跑动时需要大脑不停地下指令、调整;过临界点后,呼吸与迈步之间已经形成一种共振,不需要再多花心思去关注,只需要交给身体,跑下去就行。汗液好似有了意识般地兀自找汗孔各自逃逸,背心已经湿透,好像刚从水里捞上一般。耳内鼓膜开始内陷,喘息声犹如钻进风箱似的,来回乱窜,我听到自己强有力的心跳声。整个跑步过程中最能被享受的,无非就是这个时刻,接下来可以放空头脑,任凭我欣赏大汗淋漓的畅快,伏案僵虫也被激烈的脉搏甩出天外,我找到了自己活着的最好证据。
    跑完第五圈时,我从来时的路口出塑胶跑道,继续朝家跑去。柏油路的触感比不得塑胶道,脚掌传来生脆的震感,甚至还有些疼痛,但幸亏还属于可接受范围内。直到家所在的小区铁门戛然跳出,我停下步子,一边扩胸,一边缓冲,不觉眼前一阵漆黑,心脏仿佛猛地停止跳动,好像休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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